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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确保组织设置合理有效,工作规范有序。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分享的“开展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1/4开展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贵教工委〔20xx〕5号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工委、市民办学校党委、市直各公办学校:现将《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不尽事宜请与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4573916。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教育工委委员会20xx年4月19日中国共产党贵港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4月19日印发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进我市中小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桂教工委组﹝20xx﹞19号)工作部署,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此方案。一、工作目标20xx年10月中旬前,全市中小学校(含公民办、中职、幼儿园,以下统称中小学校)党组织进行排查整治,确保每个学校党组织设置科学、规范。二、实施步骤工作从20xx年4月启动,至20xx年10月基本结束,主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xx年6月前):排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各县(市、区)教育工委结合两个覆盖攻坚行动有组织、有计划对本地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市民办学校党委协助市委教育工委对市直民办学校开展排查,建立台账。重点排查:正式党员3人以上,未单独成立党支部的情况;人数超过50人的党支部情况;覆盖单位超过5个的联合党支3/4部情况;有正式党员(但不足3人),未成立联合党支部的情况;未按要求进行换届的党组织情况;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软弱涣散党组织情况;已不符合党支部设置条件,未及时撤销(调整)的党支部情况,其他基层党组织设置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请各县(市、区)教育工委、市民办学校党委于6月10日、7月10日、8月10日前分阶段填写附件1《全市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第二阶段(20xx年7月至10月):集中整顿、科学设置党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工委可结合双随机督查、两个覆盖攻坚行动推进党组织设置排查整治工作,整改和排查工作同步进行,督查和指导同时开展,减少不必要的检查次数,高效完成排查整改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工委、市民办学校党委将排查出问题形成排查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正式党员3人以上未单独成立党支部的情况,上级党组织要及时督促基层学校成立党支部;人数超过50人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要指导其升格为党总支部;覆盖单位超过5个的联合党支部,各县(市、区)教育工委要及时调整;有正式党员,但不足已3人且近期不能发展党员要撤销党支部成立联合党支部;上级党组织提前半年提醒下级党组织到期换届,特殊情况到期不能换届的需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意;被认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学校要制定软弱涣散整顿台账,落实整改;缺党组织书记或班子成员的学校要及时补充,因特殊情况不能届中补选需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意;对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建设的八大模块自查,及时完善、规范。各县(市、区)教育工委、市民办学校党委、市直公办学校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填写附件2《全市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问题专项排查表》,并根据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填写附件3《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问题整改清单》于6月10日前报市委教育工委。三、有关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工委、市民办学校党委要强化组织领导,将党组织设置排查整治工作和两个覆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组织生活质量提升结合起来,把党组织设置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党建工作总结内容,年终一起报市委教育工委。
本文标题:开展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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