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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性,倡导从细节做起,形成良好风尚,如何更有效地推进这一工作?以下由网友整理分享的“在理论中心组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相关材料,便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在理论中心组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同志们:今天,我们围绕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专题研讨,这既是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过紧日子”要求、推动财政资源高效配置的现实需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大意义,以《条例》为标尺,把节约理念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切实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腾出更多资源、凝聚更强合力。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与时代价值《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规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我们要从三个维度深化理解,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第一,这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党的光荣传统的必然要求。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从延安时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大生产运动,到新中国成立后“勤俭建国”的方针,再到新时代“过紧日子”的要求,节约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条例》将这些优良传统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升华,更是对红色血脉的赓续传承。我们必须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把节约理念融入党性修养、体现到为政用权之中。第二,这是应对财政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从我区情况看,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仅3.2%,而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刚性支出增长达8.5%,“紧平衡”态势将长期存在。《条例》明确要求“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正是指导我们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指南针”。只有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才能为民生改善和产业升级留出更多空间。第三,这是纠治“四风”顽疾、强化作风建设的关键抓手。近年来,我区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三公’经费专项整治”等行动,奢靡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打擦边球”问题:有的公务接待超标准、搞变通;有的会议活动重形式、轻实效;有的办公设备“只换不修”“过度配置”。《条例》针对这些“常见病”“易发病”划出了“硬杠杠”,为我们根治作风顽疾提供了制度武器。二、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条例》落实中的短板与薄弱环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照《条例》要求,结合近期区委督查室、区审计局反馈的情况,当前我区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中还存在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干部对“过紧日子”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发展、轻节约”“重面子、轻实效”的错误观念。比如,个别部门在项目申报中“贪大求全”,脱离实际需求申报预算;有的单位对办公耗材、水电使用缺乏精细化管理,“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仍有发生。这些问题表面看是“小浪费”,实则反映出宗旨意识淡化、政绩观错位。二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条例》对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一些单位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例如,2023年审计发现,某街道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12笔,涉及金额3.8万元;某部门以“工作调研”为名组织变相公款旅游,暴露出制度执行的“宽松软”。究其原因,既有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也有监督机制不健全的短板。三是监督问责力度不足。目前,我区对节约工作的监督主要依赖审计、财政等部门的事后检查,日常监管存在“盲区”。比如,对公务用车油耗、维修费用的动态监测不够,对会议活动成本的事前评估缺乏刚性约束;对浪费行为的问责偏轻偏软,往往以批评教育代替纪律处分,导致“破窗效应”时有发生。三、强化责任担当,以《条例》落实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贯彻《条例》不是一句口号,必须落细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作为副区长,我分管财政、机关事务、审计等工作,将带头扛起责任,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也希望全区各部门协同发力、形成合力。第一,以“学”为先,筑牢思想防线。要把《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剖析、知识测试等形式,推动党员干部学深悟透《条例》的核心条款和纪律要求。特别是要结合主题教育,引导干部从“要我节约”向“我要节约”转变,真正把节约理念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第二,以“严”为纲,扎紧制度笼子。要对照《条例》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废改立”。一方面,细化配套措施:比如,修订《区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无公函不接待”“清单化审批”等要求;出台《会议活动经费管理细则》,对会议规模、会期、住宿标准实行“刚性约束”。另一方面,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零基预算”,对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10%以上;建立“预算—执行—评价”闭环机制,对低效无效资金“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切实把钱花在“刀刃上”。第三,以“督”为要,强化执行力度。要构建“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群众”的立体监督体系。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节约工作纳入政治监督范畴,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审计部门要将“三公”经费、会议活动经费等作为审计重点,2025年实现区直部门审计全覆盖;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资金使用实行“穿透式”监管;同时,畅通12345热线、网络平台等群众监督渠道,让浪费行为“无处遁形”。第四,以“俭”为荣,发挥示范作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执行《条例》规定:下基层调研不搞迎来送往,轻车简从;召开会议能合并的不单独开,能线上的不线下;办公设备能维修的不更换,能共享的不独占。今年,区政府将带头压缩机关运行经费5%,把节约的资金全部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等民生项目,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群众的好日子”。同志们,“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让我们以《条例》为指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把节约理念贯穿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以优良作风凝聚起全区上下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X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在理论中心组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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