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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综合管理责任“九包”制度旨在明确职责,强化执行,促进高校全面发展,如何有效落实?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分享的“大学综合管理责任“九包”制度实施意见精选(3篇)”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大学综合管理责任“九包”制度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落实层级管理,明确我校各级各单位管理责任,实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切实提高我校综合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实行综合管理责任“九包”制度。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综合管理责任“九包”制度内容包安全:即包责任区域内消防、治安安全。具体为:落实责任区域安全隐患“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季度总结”常态化排查机制、安全隐患整改台帐制度和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责任区域内不发生安全事件、治安案件,没有非法违规试验、非法违规生产行为;熟知责任区域内易发安全事件(故)类型及处置方法,经常对责任区域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责任区域内人员会使用灭火器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会组织疏散、会逃生;消防疏散通道保持畅通;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和设施不被圈占和遮挡;安全用电,不违规用电和使用违规电器;实验、生产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违规操作;易燃、易爆、剧毒、放射、高压等危险物品存放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气瓶、燃气管道、用具,防泄露措施完善;专用排风设备运转正常;定期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治安防范严密,主动盘查可疑人员,安装必要防盗设施,人员离开随手关窗锁门;发现责任区域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盗窃等治安案件及其他危害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报警、举报。包秩序:即包责任区内秩序良好。具体为:门前不乱停乱放车辆;未经批准不搭建建(构)筑物及棚、亭、伞、架、围栏,不乱设置招牌、标语牌、彩虹门、标示牌和牵绳挂物;不使用高分贝音响等高噪音设备;经批准举办相关活动的,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维护活动秩序,活动结束后及时清场;及时劝阻、制止、举报乱摆乱停、乱挂乱接、乱挖乱堆、乱嚷乱叫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包文明:即包责任区域内无不文明现象。具体为:责任区域内人员无赤膊、赤脚、衣冠不整现象,无打麻将、赌博行为;责任区域内电脑不涉黄、不涉谣。包信息:即包及时排查化解责任区域内不稳定因素。具体为:发现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线索、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排查化解责任区域内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矛盾纠纷,保证不发生恶性事件;对责任区域内的重大问题、紧急情况或可能引发重大事端的苗头性问题立即请示报告,不出现漏报、迟报、谎报现象。包保密:即包责任区域内不发生泄密事件。具体为:经常开展保密教育;有保密制度和涉密文件、资料、材料使用规范;发现属于涉密文件、资料、材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包设施:即包责任区域内设施完好有效。具体为:对责任区域内消防、水暖、电气、照明、燃气、交通、环卫等公用设施、设备、器材和教学、实验、生产等专用设施、设备、器材进行管理、检测、维护、报修、维修或更换,确保其完好有效;及时制止、举报损坏设施设备行为。包节约:即包节省资源耗材。具体为:节约水、电、油、气、办公用品、实验材料;及时关停不需要的设备,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劝阻、制止他人浪费行为。包卫生:即包责任区域内保持清洁卫生。具体为:自觉维护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按时清扫清洗保洁,保持地面、墙体干净,垃圾容器完好,垃圾及时倾倒;责任区域内无存留垃圾,无明显污迹,无乱贴乱画,无焚烧现象,地面无痰迹、污物、瓜果皮核、皮屑、烟头等废弃物;冬季以雪为令,雪后及时清除责任区域内积雪、积冰;及时劝阻、制止乱扔、乱堆、乱倒、乱吐行为。包美化:即包责任区域内门面、窗户、墙体、玻璃幕墙(橱窗)、牌匾、户外广告、栏杆等设施和装饰美观大方与整洁。具体为:门前立柱、台阶、硬覆盖保持完好;责任区域内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安装、张贴、悬挂符合要求的物品周正美观,不使用不易清除痕迹的材料进行安装、张贴、悬挂,保证安装、张贴、悬挂物品清除后原区域能恢复原貌;及时矫正脱离原安装、张贴、悬挂位置的物品,及时更换或清除破旧安装、悬挂、张贴物品,及时清除责任区域内的“牛皮癣”;及时劝阻、制止乱贴乱画行为,并要求恢复原貌。二、综合管理责任“九包”制度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中层单位为综合管理责任“九包”的责任单位,各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综合管理责任“九包”的责任人。各中层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将本单位责任区域划分为若干二级责任区域并指定责任人。责任人必须由学校正式职工担任。各中层单位应当与二级责任人签订综合管理“九包”责任状。责任区域内发生“九包”所规定的事件、事故、案件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承担管理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三、综合管理责任“九包”责任区域划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区域指各单位使用、管理、出租的房间、场所、建筑和建筑内主要是本单位人员使用的楼道、楼梯、门厅、平台等公共区域,建筑周边1.5米范围内、建筑出入口外10米范围内、有单独院落的单位围墙以内区域及围墙外1.5米范围内的区域。各单位共同使用的区域划分由各单位按照“方便就近、周边到相邻、界限明确清晰、无遗漏无死角”原则协商划定。各单位共同使用的区域划分不清、互相推卸管理责任的,出现责任事故由各单位责任人共同担责。四、综合管理责任“九包”公示学校统一制作《综合管理责任牌》,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统一安装在指定位置,以便师生监督。《综合管理责任牌》安装位置:责任区域主门口外墙面,门锁一边,责任牌下边沿距离地面1.7米,靠近门锁侧边沿距离门框墙边15厘米;双开门安装在门左侧,位置不变。五、综合管理责任“九包”监督检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纪委、监察室、人事处、财务处、安全工作处、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等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负责对全校各中层单位综合管理责任“九包”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九包”制度落实总协调工作。六、工作要求综合管理责任“九包”制度是学校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的重要措施。“九包”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将作为学校安全、维稳、综治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纳入对各中层单位的考核。各中层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此项制度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严防落实不力;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全面、科学、合理划分二级责任区域,确保“全覆盖、一处不落、不留死角”,严防管理缺位;要按照“权责统一、一岗双责”原则指定二级责任区域责任人,严防权责错位;要组织开展一次覆盖本单位全体师生的综合管理责任“九包”内容宣传学习活动,切实增强全体师生参与学校管理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促进“九包”制度落到实处。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培训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提高实验室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促进我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安全教育培训属于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教学、科研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不包括剧毒品、放射源、特种设备等的专业培训),培训合格证书仅在本学院实验室有效。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从事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的所有师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第四条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职责分工如下:(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组织全校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对各学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二)相关学院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详细记录(附相关照片),并规范存档;在本单位网页设立专门的板块开展安全宣传、报道;设立安全教育宣传窗,或者宣传画、标语、提示等;编印《实验室安全手册》并发放到每一位师生;通过各种信息平台对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知识传输和温馨提醒;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附活动照片)。第二章培训内容第五条国家及省、市颁布的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第六条兰州大学制定的与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第七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等,主要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盗、防泄密、防溢水、安全地使用各种仪器设备、环境污染的避免与消除、以及事故的处理与自我保护等。第三章培训要求第八条新进实验室人员及学生必须先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紧急突发事故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以及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因工作需要换岗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第九条对于化学、生物、辐射等高风险的相关学院和专业,要逐步开设安全教育必修课,其他理工农医类学院开设安全选修课。第十条理工农医类学院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安全工作简报、安全文化月、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验室安全达标、实验室安全评估、安全知识竞赛、微电影拍摄等方式,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第十一条对重点工种、重点部位人员要进行重点教育,对持证上岗人员还要定期进行考核。第十二条各实验室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作适应本实验室的安全教育片,以直观形象的图片、通俗易懂的语言、具体详实的数据和生动的案例,向新进人员及学生进行实验安全基本常识、安全原则教育。第十三条承担涉密科研项目的实验室,应经常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安全教育,定期对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杜绝泄密事故。第十四条新生及新入职教工必须在“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在线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第十五条学校将各学院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的范围。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开展横向科研的积极性,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提升学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根据《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经费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学校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或社会服务取得的除纵向科研项目和学校科研项目以外的所有项目。主要包括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委托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平台共建等项目。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学校是横向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中心、研究院)及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和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建立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协同监督管理体制。第四条科技产业处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会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监督合同执行,审核预算调整,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结题结账,配合财务处做好经费管理工作,配合审计处做好经费审计工作。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和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经费。协助项目负责人结题审计。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对使用项目经费购置的物资进行招标、采购、验收、登记、入库、出库等管理工作。图书馆负责对使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进行验收、登记、入库、借阅等管理工作。审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审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审计工作。二级学院(教学部、中心、研究院)负责领导和督促本单位横向科研项目工作的正常开展,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的项目经费使用。横向科研项目合同须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查,监督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配合学校对横向科研项目工作进行项目绩效考核。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是横向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人,须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项目并合法合规使用经费。有权根据项目研究的需要安排项目活动和经费使用,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依据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经费管理制度,据实编制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合同和预算使用项目经费,在相关项目活动中应维护学校利益,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学校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五条横向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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