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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教育系统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二主要任务组织开展校园安全专家智库遴选。整合涉及校园安全各个领域的专家资源,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在行业研究、标准制定、安全培训、第三方评价、安全检查等方面,指导大中小幼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专业化建设。2024年,通过单位推荐、各地遴选等方式,教育部组建涵盖消防.、基建工程、自然灾害、实验室、实习实训、中小学幼儿园等领域的专家智库。鼓励引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提升校园安全标准规范。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体系,并做好解读宣贯。2024年,制定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指南》,2025年制定出台《高等学校安全指南》,推动大中小幼不同层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教育培训演练体系、防范体系、隐患排查整改体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经费与物资保障体系。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及时开展标准解读,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2026年,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2个《指南》,分别研究制修订各地的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推动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开展校园安全信息平台建设。2024年,逐步建立全国学校安全专报制度,组织各地各校定期做好校园安全信息上报,加强安全信息汇总、分析,及时研判安全形势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安全防范的措施建议,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支撑,督促各地各校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监督管理。2026年底前,全面搭建教育安全信息传播平台和校园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安全工作学习研究、沟通交流和信息上报。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者、核心岗位员工分层、分级、分领域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管理和实际操作能力。2026年底前,教育部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直属高校分管安全工作同志开展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区域内大中小幼儿园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安全工作处长轮训一遍,各学校组织本校负责消防、基建工程、实验室、实习实训等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注重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讲解日常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等,切实提高培训质效。深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学校层层夯实安全贵任,把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到闵、到人,学校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自杳,对标对表整治重点问题隐患,不断提高排查整改质量。建立常态化安全调研、检查及飞行检查制度,综合运用各校自查、交叉互查、联合抽查、第三方检查等形式,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全面开展事故随患排查整治。联合有关部门紧盯重点领域,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储藏室、危险品仓库、实习实训基地等关键部位,“起底式”深入排杳整改消防、燃气、坍塌、踩踏、物体打击伤害等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督查督办,跟踪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查、早解决。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校园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既要落实学校建设首要责任,乂要压实参建各方责任,严格依法查处在校园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责任。严格校车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加强校内车辆和人员安全管理,配合公安交管部门防范和治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载人等突出问题,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优化校内交通组织和秩序管理。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素质。聚焦溺水、火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寒暑假期易发多发安全事件事故,推动各地各校在寒暑假、小长假等重点时段放假离校前集中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安全专项教育和警示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行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做好校园安全事故案例警示,引导广大师生树牢校园安全观,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形式,持续宣传教育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工作动态、技术服务、公益课程等,加强安全有关政策文件学习、经验交流,提高安全工作水平。通过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开展技能培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细化规范师生应急处置方式方法,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持续加强安全相关学科专业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完善安全科学与工程等学科的学位授权点布局,支持和引导高校自主设置安全生产相关学科,加强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优化安全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结构,进一步完善安全相关学科专业体系,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业、产业安全方面新需求,增加安全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设置,稳步扩大安全相关专业布点数,加大安全生产相关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内涵建设,在现有专业结构基础上,不断丰富安全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教学资源,支持安全相关专业教材参加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优质课程资源遴选,面向在校学生、社会学习者开放,不断扩大优质教行覆盖面。拓展安全知识教育覆盖范围,指导各地开好关于安全教育等选修课程、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并将有关知识融入到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中。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好落实,及时组织研究安全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要推动落实好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加大安全投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安全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聚焦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能力,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激励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正向激励,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校园安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要严格问责问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进行约谈、通报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2024年底前,初步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2025年底前,逐步建立与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构建各负其责、互相衔接、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2026年底前,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融入业务领域日常工作,从行业规划、发展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体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实现与业务同步发展,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各类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研究制订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指南、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推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WS308-2019)》。督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举办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储存和废弃等环节的全流程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设备设施管理,关注设备设施定期保养检修情况、功能状态、场地改造、设备设施更新换代和运行机制调整优化等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完善本单位的琮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依法依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如实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提升每个岗位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并保持在高水平。(二)开展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培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单位和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逐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024年,将安全生产内容列入妇幼保健院院长及管理人员培训的核心课程,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完成对二、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集中培训。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包括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做到人人过关。(三)严格医疗机构规划设计和审批、备案、准入。指导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做好医疗机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严格医疗机构设置要求,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在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等管理环节强化对床位、科室、人员、房屋、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审核,确认申请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符合法定条件,确保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与诊疗科目、医师执业范围相匹配。(四)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强力推动各内设机构将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在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科研管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妇幼保健机构随机抽交、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各级示范托育机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等创建活动中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与相关达标评比或者绩效评价挂钩,推动各类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持续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建立与应急、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民政、教育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联动模式,及时将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执法范围的安全问题隐患通报移交同级有关责任部门,确保消除监管盲区,形成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合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类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常态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年通过交叉互查、联合多部门监督执法检查或第三方检杳等方式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并进行日常自查检查、定期专项检查,逐级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及时跟踪督促辖区内各类机构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六)加强医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抓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实,加强国家医疗应急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国家医疗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省、市、县各级医疗应急队伍建设,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做好事故灾难医疗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满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需要。落实落细有关制度措施,指导各地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高效应对处置。(七)加强职业健康保护。以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超标岗位治理为重点,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快建设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和职业病诊断救治相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督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持续推进职业健康检杳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尘肺病康夏站的规范化管理,开展质量控制评估与抽查。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监测与检测能力比
本文标题: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共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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