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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精准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严格核查,确保公平公正,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难题。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在全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范例,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全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专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的最新要求,聚焦“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目标,扎实做好全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刚才,民政办、人社所分别解读了政策文件和操作流程,我都完全同意。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既是工作部署,也是和大家谈心交流。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的特殊意义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更是“六稳”、“六保”工作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把解决人民群众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就业群体中的“短板”,往往是因病、因残、因学、缺乏技能或年龄偏大等原因导致就业无门、生活困难的群体,他们的生活质量直接关系着全乡社会稳定和民生温度。从全乡当前情况看,我们面临的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一方面,受经济下行压力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部分传统产业岗位收缩,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难度加大;另一方面,全乡现有低保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残疾人家庭等重点群体中,仍有部分人员未纳入就业帮扶体系,存在“漏测漏帮”现象。去年底,我们在入户走访中发现,*村张大爷因老伴重病丧失劳动能力,儿子在外打零工收入不稳定,全家仅靠3亩地和每月120元的养老金生活,却因不了解政策未申请就业困难认定;*社区王大姐离婚后独自抚养两个孩子,虽有保洁技能但因照顾家庭无法全职工作,也一直未被纳入重点帮扶范围。这些案例告诉我们:就业困难认定不是简单的“填表格、划指标”,而是要真正把“雪中送炭”的政策送到群众心坎上。同志们,我们坐在办公室里看报表,可能只看到一组组数据;但走到田间地头、坐到群众炕头,才能听到一句句“掏心窝子”的诉求。做好这次认定核查,既是落实惠民政策的“规定动作”,更是检验我们宗旨意识的“试金石”。全乡上下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把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找出来、帮到位。二、把握关键环节,以“绣花功夫”推进认定核查精准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必须坚持“严、细、实”标准,重点把握好“三个环节”,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错一人”。第一,精准识别是基础,必须把好“第一道关口”。认定的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识别”。去年,我们在核查中发现,个别村存在“人情认定”“关系认定”现象,有的把不符合条件的亲属纳入名单,有的对真正困难的群众以“材料不全”为由推诿拖延,群众意见很大。今年,我们必须坚决杜绝这类问题,严格执行“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复审—县级审批”的四级流程,重点把好“三关”:一要把好“政策关”。人社办要对照《*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逐条梳理认定范围(包括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8类群体),明确“负面清单”(如拥有经营性车辆、房产超标、拒绝接受就业培训等情形不得认定)。今天会后,各包村干部要把政策手册发放到每个村(社区),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群、入户宣讲等方式,把政策讲清、讲透,特别是要讲清楚“哪些人能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流程多久”,避免群众“来回跑、反复问”。二要把好“核查关”。核查不能停留在“看表格、对身份证”,必须“沉下去、摸实情”。各村(社区)要组建由“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组成的核查小组,对申请人家庭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一查家庭收入,不仅要算工资性收入,还要算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特别是要核实低保金、养老金、临时救助金等是否纳入计算;二查家庭资产,要看住房条件(是否有多套房产)、车辆情况(是否有非营运机动车)、存款情况(是否超过当地规定的资产限额);三查实际困难,要通过走访邻居、询问村医、查看病历等方式,了解申请人是否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是否需要赡养或抚养未成年人等。比如,*村李婶申请认定,表面看有2亩果园,但经核查发现果园因病虫害几乎绝收,丈夫瘫痪在床,女儿读高中,这种情况下就应该纳入认定范围。三要把好“民主评议关”。认定结果必须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各村(社区)要召开由党员、村民代表、乡贤等参加的民主评议会,现场宣读申请人情况,逐一讨论表决,评议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接受群众举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必须重新核查,坚决做到“群众不满意不通过、情况不清楚不通过”。第二,动态管理是关键,必须织密“跟踪服务网”。就业困难人员的状况不是一成不变的,有的可能通过帮扶实现就业,有的可能因突发情况再次陷入困境。去年,我们对全乡237名就业困难人员建立了台账,但半年后抽查发现,有12人实现了灵活就业却未及时申报退出,有8人因大病复发需要重新评估,这说明我们的动态管理还存在漏洞。今年,要重点做好“三个动态”:一要动态监测。各村(社区)要建立“月走访、季更新”制度,每月由包联干部上门走访,及时掌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状态、收入变化、家庭困难等情况;每季度与人社所、民政办数据共享,比对社保缴纳、低保发放、医疗救助等信息,确保台账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二要动态帮扶。对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不能“一认了之”,要根据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要提供“一对一”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岗位推荐,比如联系本地服装厂、合作社开发适合的公益性岗位;对暂时无法就业的,要落实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兜底政策;对因残因病的,要协调残联、卫健部门提供康复支持和生活帮扶。三要动态退出。对通过就业实现稳定收入(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的,要及时启动退出程序;对死亡、户籍迁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立即取消资格,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第三,部门协同是保障,必须拧成“一股绳”合力攻坚。就业困难认定涉及人社、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税务等多个部门,任何一个环节“掉链子”,都会影响整体工作质效。去年,有群众反映“申请材料反复交、多个部门来回跑”,暴露出部门联动不够的问题。今年,我们要着力构建“信息共享、协同办理、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一要数据共享。由乡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建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共享平台,人社所负责提供就业失业登记、社保缴纳数据,民政办负责提供低保、特困人员数据,乡村振兴办负责提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数据,残联负责提供残疾人数据,税务部门负责提供个体经营收入数据,通过数据比对精准锁定潜在对象。二要联合审核。对情况复杂、争议较大的申请,由分管副乡长牵头,组织人社、民政、村(社区)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现场核查资料、听取意见,避免“踢皮球”“打太极”。三要宣传联动。宣传办要联合各村(社区),通过“案例讲解+现场答疑”方式,重点宣传认定后的帮扶政策(如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让群众明白“认定不是终点,而是获得帮助的起点”。三、强化责任担当,以严实作风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既是业务工作,更是政治任务。全乡上下要以“严、真、细、实、快”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一要压实责任链条。乡党委、政府已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事项,由我牵头抓总,分管副乡长具体负责,各片片长、包村干部、村(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片要召开专题会议,将任务分解到村、到组、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要严格督导考核。乡纪委、督查室要联合人社所,对认定核查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政策执行是否到位、核查程序是否规范、群众满意度是否达标。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表扬。三要严守纪律底线。认定核查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帮扶资金;严禁泄露群众个人信息。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四要注重宣传引导。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宣传就业困难认定的意义、政策和流程,特别是要讲好“帮扶故事”——比如去年我们帮助*村肢体残疾人刘大哥申请到公益性岗位,现在他每月有2000多元收入,还能照顾上学的孩子;再比如*社区居民赵阿姨通过技能培训成为养老护理员,实现稳定就业。这些真实案例最有说服力,能让群众感受到政策的温度,主动参与到认定工作中来。同志们,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困难人员是民生保障的“最末端”。做好认定核查工作,既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更是我们的使命所系。希望大家以此次会议为起点,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担当,把这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让全乡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在全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核查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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