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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的研讨发言同志们:今天,我们利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机会,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文秘工作的基层干部,同时也是县委班子的一员,我结合近段时间逐字逐句研读《条例》原文、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实际情况的体会,围绕“学深悟透、知行合一、长效落实”三个方面,谈几点认识和思考,不当之处,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一、提高政治站位,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坚决杜绝“学用脱节”的形式主义倾向《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针对党政机关资源浪费、作风漂浮等问题出台的重要制度规范,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操作指南”。我在学习中深切体会到,《条例》的每一条款都紧扣“节约”二字,但绝不是简单的“省吃俭用”,而是蕴含着“以俭修身、以俭兴业”的政治逻辑、“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的经济逻辑、“上行下效、风化于成”的社会逻辑。从政治属性看,《条例》是检验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试金石”。我在基层调研中发现,个别干部存在“小错无妨”的侥幸心理,认为“一张纸、一顿饭、一度电”的浪费是“小事”,甚至把“热情接待”“体面办公”等同于“重视工作”。比如,去年审计发现某乡镇在承办县级会议时,未按规定使用电子政务平台,而是印刷了500份纸质材料,其中200份会后未拆封直接封存;个别单位办公耗材管理混乱,打印机硒鼓“只换不灌”,一年浪费的耗材费用相当于3名基层干部的全年绩效工资。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折射出的是部分干部对“过紧日子”的政治要求认识不到位,本质上是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淡薄的表现。《条例》明确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党政机关作风建设重要内容,就是要通过制度约束,让“节约”成为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真正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从发展需求看,《条例》是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我县作为传统农业大县,财政自给率不足35%,但去年全县行政运行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今年年初,我在走访企业时,一位扎根我县20年的企业家坦言:“企业现在过紧日子是为了长远发展,政府如果能带头节约,我们更有信心跟着干。”这句话让我深受触动。当前,我县正处于“产业转型突破年”,急需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比如,今年我们压减非刚性支出1200万元,全部投入到特色农业产业园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直接带动2000余户农户增收。这让我更深刻认识到:党政机关节约的不是“钱”,而是发展的“资源”;反对的不是“浪费”,而是低效的“消耗”。《条例》的落实,本质上是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攒足后劲。从民生情怀看,《条例》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我在乡镇工作时,曾遇到一位老大娘到镇政府办事,看到干部办公室的空调开得很低,忍不住说:“俺家夏天开风扇都舍不得,你们咋这么‘阔气’?”这句话像一根针,扎得我心里发疼。近年来,尽管我们持续整治“四风”,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隐性浪费——比如,有的干部下村调研“层层陪同”,前呼后拥浪费人力;有的会议“一开了之”,会后跟踪问效流于形式,导致政策落实“空转”;有的窗口单位“重留痕、轻服务”,重复要求群众提供证明材料,既增加群众负担,又浪费行政成本。《条例》中“坚持从严从简、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总量控制、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透明”的20字原则,正是对“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诠释。只有让党政机关“紧起来”,群众才能“暖起来”;只有把“浪费”的钱省下来,才能把“惠民”的事办实在。二、聚焦关键环节,从“细微处”发力推动节约集约成为行动自觉,坚决防止“重留痕、轻实效”的表面文章《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细节。我在梳理全县近年来的浪费案例时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文山会海”“舌尖上的浪费”“楼堂馆所超标”“资源闲置”四个领域。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坚持“靶向治疗”,从具体人、具体事、具体环节抓起,让节约集约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行动。第一,紧盯“文山会海”,让“减负”真正惠及基层。去年,我们开展“基层减负”专项督查,发现某县直部门一年发文327件,其中15%是“已明确的事项重复发文”“已部署的工作层层转发”;全县三级干部会议最多的月份开了9场,有的干部一个月有20天在开会。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严格落实《条例》中“严控会议活动规格、规模和时间”“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时效”的要求,今年制定出台《县委县政府文件会议精简负面清单》,明确“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部门不得自行召开全县性会议”“一般性工作部署会不超过1小时”“文件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等硬指标。今年上半年,全县发文数量同比下降28%,会议数量同比下降35%,基层干部普遍反映“有了更多时间走村入户”。比如,县农业农村局干部老张说:“以前一个月要写10多份汇报材料,现在把更多精力放在田间地头,帮村里解决了3个灌溉设施老化的问题,群众见了面都主动打招呼。”这说明,文风会风的转变,直接密切了党群关系。第二,严管“舌尖上的浪费”,让“光盘行动”成为新常态。公务接待是群众关注的“敏感点”,也是浪费的“重灾区”。过去,我县个别单位存在“超标准接待”“借调研之名搞聚餐”“以会议费名义报销餐费”等问题。去年,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某单位以“招商考察”为名,组织12人违规聚餐,消费2800元的典型案例。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严格执行《条例》中“公务接待实行清单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禁止提供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等规定,创新推行“公务接待三项改革”:一是“阳光公示”,每月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全县公务接待批次、人数、费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标准前置”,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早餐30元/人、午餐50元/人、晚餐60元/人”的限额标准,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三是“源头管控”,取消所有单位“小食堂”,统一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集中供餐,实行“刷脸就餐、按需取餐”。今年1-7月,全县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42%,群众通过“随手拍”平台举报的违规接待问题“零发生”。更让人欣慰的是,现在干部下村调研,主动拒绝村里的“便饭”,有的还自带干粮,群众说:“干部的‘嘴管住了’,我们的‘心贴紧了’。”第三,盘活“闲置资源”,让“沉睡资产”焕发新生机。我县现有闲置办公用房1.2万平方米、公务用车15辆(其中3辆使用年限超过10年),还有一些单位的设备器材因更新换代被闲置,造成了资源浪费。去年,我们结合《条例》中“优化资产配置、推进资源共享”的要求,成立由财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资产盘活专班”,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开展“拉网式”清查。目前,已整合闲置办公用房3200平方米,用于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将10辆老旧公务用车评估后公开拍卖,收益280万元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把县教育局闲置的300台电脑调配给乡村小学,解决了12所村小“计算机教室设备不足”的问题。更值得一提的是,县融媒体中心将淘汰的旧演播设备捐赠给县职教中心,用于开设“新媒体运营”专业实训课程,今年该专业毕业生已有120人实现就业。这些案例让我深刻体会到:节约不是“守旧”,而是“创新”;盘活资源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效机制”。第四,根治“长明灯”“长流水”,让“节约习惯”融入日常。办公耗材、水电使用等“微浪费”,看似不起眼,但积少成多。我在县委办跟班学习时,曾统计过一个数据:全县机关单位每年打印纸用量约280万张,相当于砍伐1400棵成年树木;办公楼空调温度设置不合理,每年多耗电约120万度,相当于2000户家庭一年的用电量。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严格落实《条例》中“加强日常节约管理”的要求,在全县推行“绿色办公五项行动”:一是“纸张双面用”,要求非涉密文件必须双面打印,今年1-7月打印纸用量同比下降35%;二是“人走灯灭、人走电断”,在所有办公楼安装智能感应开关,违规用电行为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三是“设备共享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共用打印区”,配备高速打印机,各部门不再单独购置;四是“会议简约办”,取消会议一次性矿泉水,改用保温杯接水,今年会议用水量同比下降60%;五是“垃圾分类管”,在机关单位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桶,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单位考核。这些“小切口”的举措,让节约从“制度要求”变成了“行为习惯”。三、强化制度执行,从“严约束”入手构建长效保障机制,坚决破除“牛栏关猫”的制度漏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严格。我在调研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制度挂在墙上、要求停在嘴上、落实落在纸上”的问题,比如有的单位公务接待审批“一支笔”,缺乏监督;有的单位资产台账“糊涂账”,底数不清;有的单位浪费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问责宽松软。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以《条例》为根本遵循,把“严”的基调贯穿制度建设全过程,真正让制度“长牙”“带电”。一方面,要扎紧“制度笼子”,确保有章可循。我们结合本县实际,对《条例》逐条细化,制定了《XX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重点完善了“三张清单”:一是“责任清单”,明确县委常委会主体责任、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单位“一把手”直接责任,将节约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占比提升至10%;二是“问题清单”,针对过去发现的12类突出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比如针对“资产闲置”问题,明确“每年6月底前完成资产清查,闲置资产利用率不低于90%”;三是“监督清单”,建立“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群众”四位一体监督体系,开通“节约浪费随手拍”微信平台,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即报即查、查实即办”。今年6月,有群众通过平台举报某单位违规发放加班误餐费,经核查属实后,不仅追缴了违规资金,还对单位“一把手”进行了诫勉谈话。另一方面,要高悬“问责利剑”,确保执纪必严。我们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基础上,出台了《XX县党政机关浪费行为问责办法(试行)》,明确15种问责情形,比如“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用于吃喝”“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流失”“对浪费行为隐瞒不报”等,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浪费问题17起,问责干部2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同时,我们注重“以案促改”,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全县通报,组织党员干部到县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比如,县交通局原局长因违规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被处分后,县交通局立即开展“办公用房清退周”活动,腾退超标面积420平方米,全部用于设立“交通便民服务窗口”,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此外,要突出“以上率下”,确保示范引领。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必须发挥“头雁效应”。我和县委班子成员带头签订《厉行节约承诺书》,公开承诺“不搞特殊、不搞例外”:下村调研一律吃“工作餐”,住宿安排标准间;公务接待不搞“迎来送往”,不赠送土特产;办公用房严格按标准使用,不搞“豪华装修”。今年春节前,县委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门把“是否存在铺张浪费行为”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主动查摆出“调研时偶尔接受村里的土鸡蛋”“文件转发有时不够及时”等问题,制定了整改台账。班子成员的示范作用,带动了全县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比如,县人大主任坚持“无纸化办公”,所有文件都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批阅,一年节省打印纸2000余张;县政协主席牵头开展“旧物置换”活动,将机关干部闲置的书籍、衣物捐赠给农村留守儿童,累计捐赠物品5000余件。同志们,“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是“一阵风”,而是“四季风”;节约集约不是“一时事”,而是“终身课”。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始终牢记“浪费也是腐败,节约也是政绩”,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钉钉子”的精神,把《条例》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让节约成为XX干部的鲜明特质,让俭朴成为XX大地的时代新风。我相信,只要我们上下一心、真抓实干,就一定能把《条例》的要
本文标题: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的研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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