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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安全根基提,升治理效能,在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中彰显政法担当——学习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研讨发言同志们: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在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深刻总结了新时代城市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系统阐释了城市工作的基本规律,科学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为谁建设城市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城市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学深悟透会议精神,特别是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政法机关准确把握自身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中的职责定位,具有极端重要的指导意义。政法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会议确立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和重点任务,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扛起维护城市安全稳定、服务城市健康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实践新篇章中的政法答卷。一、深学细悟、把握精髓,深刻领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核心要义与实践伟力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擘画了新时期城市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了城市工作的战略方向。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必须全面系统把握其内在逻辑和核心要求,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政治保证。习总书记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城市工作千头万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根本前提。会议深刻总结历史性成就,无一不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取得的。做好新时代城市政法工作,首要的就是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城市政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城市领域,特别是在维护城市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公平正义等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政法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城市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自觉把政法工作放到城市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要坚决抵制和防范任何弱化、淡化党的领导的错误倾向和言行,确保城市政法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诚可靠的人手中,确保城市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二)牢牢把握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这一根本价值取向。习总书记多次指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这一重要理念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城市的本质属性和发展目的。会议通篇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城市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城市的守护者,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必须紧紧锚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城市公平正义。要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衡量政法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在城市治理中,必须聚焦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法治保障、司法公正、权益保障、便捷服务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积极回应市民“急难愁盼”问题。要着力破解影响城市安全、制约法治进步、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让城市的发展更有温度、治理更有效能、生活更有品质、安全更有保障。政法机关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体现城市属于人民、建设依靠人民、成果惠及人民。(三)牢牢把握城市内涵式发展这一根本路径选择。会议深刻指出,我国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阶段,必须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新路。这标志着城市发展模式的战略转型。这种转型并非规模扩张的放缓,而是对城市功能、城市品质、城市能级、城市韧性、城市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对于承担着城市运行安全底盘守护任务的政法系统而言,责任尤其重大。内涵式发展要求我们摒弃粗放治理思维,将精细化、精准化、智能化理念融入政法工作各方面。要深刻认识到,城市的安全稳定、法治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矛盾化解效能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关键软实力。政法工作必须适应城市发展阶段的深刻变化,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着力在提升城市法治化水平、增强安全韧性、维护公平交易环境、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推动城市治理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防患、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从单一管制向多元共治转变,为城市动能转换、结构优化、品质提升提供坚实支撑。二、聚焦主责、服务大局,全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安全韧性法治城市政法机关作为维护城市安全稳定的主力军,必须紧密对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将筑牢城市安全屏障、提升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作为主攻方向,为将城市建设得更加宜居、韧性、智慧贡献政法力量。(一)聚焦维护城市平安和谐,着力完善安全稳定防控体系。习总书记反复强调,“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要敬畏城市、善待城市,把保障城市安全摆在首位”。我们必须将维护城市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防线。一是坚决维护城市政治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坚决遏制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滋生蔓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特别是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确保城市政治安全领域风平浪静、坚如磐石。要健全城市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政治安全风险,确保城市核心区域和重要节点绝对安全。二是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坚持打防管控并举,持续提升社会治安掌控力。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以及电信网络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科学布局“雪亮工程”等感知前端,完善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机制,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动态管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警格+网格”深度融合,做实基层治理最小单元,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努力实现“平安不出事”。三是强化城市公共安全保障。协同推进城市运行安全生命线工程建设,密切关注城市燃气、地下管网、消防、危化品、大型活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和运行风险。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和实战准备。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严防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确保城市运行井然有序、安全可控。(二)聚焦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提供坚实有力法治保障。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习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政法机关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一是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生态。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涉企案件办理中坚持平等保护、谦抑审慎、文明规范,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依法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二是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强化产权保护,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大对核心技术、关键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城市创新活力。稳妥处置企业债务、破产重整等涉法涉诉问题,依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三是健全法治服务供给机制。深入开展“法企同行”等活动,主动对接城市发展战略和重点项目,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市、区、街三级服务中心(站)优化涉企法律服务窗口和指引。推动依法治理商业纠纷,健全商事调解、仲裁等多元解纷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加强对新兴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包容审慎监管法治研究,为城市发展新动能提供清晰、稳定的法治预期。(三)聚焦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着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会议强调要“创新城市治理的理念、模式、手段”。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政法机关必须勇当先锋。一是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以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市委领导、政法委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市域社会治理格局。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推广“综治中心十网格化+信息化”治理模式,促进资源、力量、服务下沉一线,提升基层治理实战化水平。二是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完善社会矛盾风险预警分析研判机制。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做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高度关注房地产、金融、劳动关系、教育医疗、城市更新等领域的矛盾风险,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经济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推进数字赋能智慧治理。主动拥抱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城市大脑”政法分平台。推动执法司法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提升风险预警、治安防控、打击犯罪、应急指挥、诉讼服务、普法宣传等的智能化水平。深化“互联网+政法服务”,优化“一网通办”“线上调解”“云庭审”等便民利民应用,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要高度重视新技术应用中的安全风险和伦理挑战,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四)聚焦传承弘扬城市文脉,着力提升城市法治文明程度。会议部署了“着力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任务。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也是城市文明的底色和基石。一是强化法治文化浸润滋养。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城市文化建设大局,深入挖掘城市历史文化中的法治元素,讲好法治故事。建强法治文化阵地,在公园、街区、场馆等融入法治主题,打造具有地方特色、文化底蕴的法治文化品牌。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提升市民法治素养和道德水准。二是依法维护城市历史风貌。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法规体系。在涉及历史文化遗存的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保护优先、依法审慎的原则,依法打击破坏文物古迹、历史风貌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让城市留下记忆,让文脉得到传承。三是涵养向上向善社会风气。弘扬诚信契约精神,依法制裁失信行为,建设“诚信之城”。依法规范网络空间行为,打击网络谣言、虚假宣传、流量造假等,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推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司法实践,在案件处理中旗帜鲜明保护见义勇为、惩处失德败信,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引导形成明德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三、强化担当、狠抓落实,确保会议精神在政法领域落地生根见效蓝图已绘就,关键在落实。全市政法系统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确保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要求在XX政法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一)在加强组织领导上聚力用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抓好落实的根本保证。一是压实政治责任。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政治轮训、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围绕会议提出的任务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预期目标。要加强政法各单位之间、政法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协同高效落实。三是完善督导考核。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将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服务保
本文标题:筑牢安全根基提,升治理效能,在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中彰显政法担当——学习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研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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