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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院通过开展多样心理健康活动 提升学生心理素质 增强自我调适能力 加强家校合作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四篇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精选合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有所用途!
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促进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安全监护体系实施意见》等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二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院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级领导、各学系、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和广大教师都应重视并支持该项工作。第三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运用心理学的各种手段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大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矛盾和困惑,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四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院德育工作管理体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统管,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为主导,实行学生工作职能部门与学院各部门、各学系相互配合、紧密协作的工作体制。第五条心理健康教育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指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实行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体系。第六条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心理学、教育学和医学为理论基础,防止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干扰,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第二章工作机构第七条学院设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配备专职人员作为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骨干。第八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是学院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的业务机构,挂靠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管理,并接受广东省普通高等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委员会的专业指导。第九条建立和完善学院、学系、班级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系统。心理中心主要负责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及开展,同时面向全院学生开展个体心理咨询与辅导。学院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各学系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配合学院心理中心组织开展本学系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负责指导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各班级设立心理委员,主要任务是关注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给予帮助并向辅导员反馈,配合本学系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第十条心理中心以服务大学生、帮助大学生排解心理困扰、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宗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大学生认识健康心理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二)组织全院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各学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开展工作;(三)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排解心理困惑,消除心理障碍,进行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四)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为学生了解个人能力、兴趣、人格、气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提供服务,为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以及改进学院德育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五)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刊物和资料,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网,利用自办刊物、微博、微信公共平台等各种媒体,建设和完善心理素质教育载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六)负责对辅导员和班级心理委员的心理专业知识培训和相关业务指导;(七)努力建构和完善大学生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制、信息反馈制度、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等,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八)通过邀请专家、学者开办讲座,组织团体咨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促进广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自我发展,丰富学院文化生活;(九)进行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为学院改进和加强德育工作提供信息、对策和建议。第十一条心理中心既是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基地,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心理中心应当发挥其在培养提高学生自我心理调适、心理自助与同辈辅导的能力方面的作用。第十二条心理中心要加强与各学系、各年级辅导员的沟通和联系,各学系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心理中心开展工作,以共同促进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素质教育。第十三条心理中心要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的心理咨询工作机构和其他心理学教学科研机构的联系,开展业务合作或科研与学术交流。第三章心理咨询服务第十四条心理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如下方面的内容:(一)发展性咨询。即帮助心理比较健康、无明显心理冲突、能基本适应环境的学生更好地认识自我和开发潜能,提高学习和生活质量,以获得更完善的发展;(二)适应性咨询。即帮助心理比较健康、但在学习生活中存在各种烦恼和心理矛盾的学生解除困扰,减轻压力,改善和提高适应能力。第十五条心理咨询服务的主要形式有:(一)个别心理辅导与团体心理辅导;(二)电话咨询、信函咨询和网络咨询;(三)专家现场咨询;(四)心理健康普查与心理测量;(五)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六)心理行为训练和团体培训;(七)举办专题讲座和报告;(八)学术与科研活动等。第十六条心理中心要充分利用学院内的广播、网站、微博、微信、报纸、橱窗等宣传媒体和第二课堂活动等途径,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兴趣,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第十七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努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适应性、主动性和实效性。第四章工作人员第十八条心理中心工作人员包括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两部分,按照师生比1:5000的比例要求配置。第十九条心理中心专职人员选聘应符合如下条件:(一)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及健全的人格;(二)热爱并乐意从事学生心理咨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和协作精神,有开拓进取和创新意识;(三)具有从事心理咨询或医疗心理保健的专业知识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四)具有较强的心理咨询能力,教学、科研能力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第二十条心理咨询专职人员是学院教师的组成部分,原则上纳入教师队伍管理系列。承担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科研,和参加心理咨询的专兼职教师,均要计算其工作量,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并根据岗位需要和本人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量及具备的任职条件,对相应的教师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第二十一条心理中心可聘任本院相关专业老师、心理学专业毕业或经过心理咨询专业培训的学生政工干部作为兼职心理咨询员。第二十二条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必须恪守如下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一)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禁止宣扬和采用迷信、虚幻、神灵等一切非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二)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热情、真诚、耐心、认真地为来访者服务;(三)尊重来访者的人格、权利和隐私,对来访者个人的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确因工作或研究需要而使用咨询资料时,应以确保当事人的隐私权等民事权利不受损害为前提;(四)在实施有关人格、智力、情绪和心理健康等心理测试时,均应向受试者说明测试的目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在测试后应结合测量工具的信度、效度及适用性将测试结果向受试者作出反馈和客观适当的解释,但解释时不得使用极端的词汇,不得夸大心理测量工具的效用,不得对来访者作出有关精神疾患的诊断,不得对来访者的心理问题妄下结论;(五)在与来访者建立咨询关系之前,应签定来访者知情同意书,告知来访者此次咨询的目的、规则和注意事项;对问题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措施以及可能出现的结果,应当告谕当事人,并与当事人协商以求达成一致意见;(六)在咨询过程中,如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生所在的系和学生工作部;(七)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的问题已超出心理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进行转介,并向有关方面报告或通报;(八)在咨询工作中坚持客观性原则,注意保持角色的一致性,不将个人的情感、好恶掺杂在工作之中,不代当事人作决定,不与当事人发生非咨询的或不正当的关系。第五章保障条件第二十三条学院设立心理咨询专职人员固定岗位。学院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支以少量精干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第二十四条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列入学院教学计划。第二十五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该经费列入学院年度预算。第二十六条心理咨询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工作要纳入我院师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必需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班主任、辅导员以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进行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业务培训,逐步建立培训机制和制度。第二十七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积极组织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调研与学术交流活动,围绕大学生心理现象及其特征,以及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原因与对策、当代大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等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切实解决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有效的方法和手段。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学生工作部和心理中心可以根据本方案和工作实践需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本实施方案由学生工作部心理中心解释。第三十条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与心灵相约,与健康同行。从四月初到五月中旬,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为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掀起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的热潮,有效促进中学生身心健康。本次活动月准备了许多有趣、充实的活动,同学们,快来报名吧!一、活动宗旨为了贯彻落实《2025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活动月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我校学生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养成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引导学生拥有阳光心态,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二、活动主题健康心灵快乐同行三、活动时间四、活动安排本次活动分三个篇章,分别是过去、现在和未来。一过去篇章过去篇章以战胜挑战,克服苦难为中心。从生命的呱呱坠地成长为英姿飒爽的中学生,在这段生命历程中,我们是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才走到今天。在过去篇章中,七学生从心理健康课《天生的冠军》中了解到生命的伟大与来之不易,八年级学生从讲座《在困境中学会自我关怀》学习到遇到困境如何保护自己的心理健康。1.心理健康课①主题:《天生的冠军》②活动对象:七年级学生③活动时间、地点:第13周七年级教室2.心理健康主题讲座①主题:《在困境中学会自我关怀》②活动对象:八年级学生二现在篇章现在篇章以学会自我关怀,活在当下为中心。人们忘不掉过去,更担心未来。然而,真正能让我们握在手里的却只有当下。我们只能生活在今天,生活在此时此该,我们的生活,仅仅只是现在、此时,当下。活在当下,竭尽全力地努力把握好眼前的生活,我们才能创造出最有希望的生活和最有价值的人生。在现在篇章中,安排4个主题活动,分别是主题班会,心理知识宣传、心理知识竞答以及心理漫画评比,活动对象涉及全校师生,范围广、时间长,营造浓厚的心理健康月的活动氛围。3.心理健康主题班会(第13周)①活动主题:《活在当下尊重生命》②活动对象:全校师生③活动时间、地点:4月23日(星期日)下午第三节各班教室4.心理知识宣传(第13周到16周)①制作4期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小手册,按照每周一期的频率发给学生阅读学习。②活动对象:全校师生③活动时间:4月240——5月19日5.心理知识竞答(第16周)现场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学生领取试题卷,在答题纸上作答,根据所得分数领取奖品。题目主要出自日常心理健康课的教学内容以及本次活动的宣传资料。①活动对象:七、八年级每班限5个名额②活动时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第四节③活动地点:学责楼(后座楼)二楼会议室6.心理漫画评比活动(第15、16周)围绕学生日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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