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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提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以下由网友整理分享的“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相关文档,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吧!
“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产业和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根据《“十五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十五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省“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市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等,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十四五”期间,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不断完备老龄政策法规体系,补齐老年民生短板,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发展,“十四五”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社会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44.95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以年均约5%的增幅进行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310元,位居全省第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9.99%。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445.21万人,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水平达85%,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报销水平分别达55%、70%,综合待遇保障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全市统一标准为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独生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的父母发放奖励扶助金。政府出资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覆盖全市户籍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市已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9个,农村幸福院147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387个,实现城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各类养老床位总数15495张,每千名户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41张,常住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31.4张。建立市级统一的养老信息化平台。全市已有908名助老员入驻525个村(居)开展服务。健康支撑体系逐步完善。老年人健康水平持续提升,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81.04岁。全市有12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65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获得健康管理服务。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40家,医养结合机构床位9576张。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快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快速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持续推进。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持续加强。支持举办老龄产业博览会和养老产品设计大赛,养老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实施“爱心敬老”行动,举办“敬老月”活动,创建“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蔚然成风。(二)挑战和机遇1.面临的挑战我市早于1994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近年来外来年轻人口净流入,缓解了我市人口老龄化压力。2025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常住人口516.40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9.36万人,占总人口的9.56%。预计2030年,我市人口老龄化率将达到11.48%,重新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还存在短板,主要表现在:涉老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还不够强;城区空巢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普惠型机构养老服务质量不够高,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够多元,养老服务人才不够充足;老年医疗和健康服务的可及性、精准性有待提高;区、镇(街道)、村(居)老龄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影响基层老龄工作开展;为老服务资源有待整合,部门协同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发展的严峻性认识不足。2.发展机遇“十五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中央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老年友好社会环境持续改善,《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以及一系列惠老政策的出台,为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老龄化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聚焦广大老年人在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医疗健康等民生问题上的“急难愁盼”,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养老服务与健康服务有机融合,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安享幸福晚年。(二)基本原则党政重视,各方参与。坚持党对老龄事业的全面领导,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完善老龄事业体制机制。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构建社会、家庭、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发展格局,激发市场和全社会的活力,打造共建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以人为本,顺应趋势。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在社会保障、养老、医疗等民生问题上的“急难愁盼”,加快建设符合中国国情、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保障和服务体系。保障基本,广泛普惠。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推进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重点关注高龄、失能、空巢、计生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需求导向,扩大供给。把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基本服务与多样化服务协调发展,培育银发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广泛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三)发展目标到2030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老龄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趋于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均衡合理、医养融合、优质规范的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扩大,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有效增强。老年人健康体系更加健全,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健身休闲、金融支持等服务不断丰富,老年用品产业不断壮大。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老年人优待水平持续提高,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明显改善,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专栏1:“十五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目标分类序指标名称单位2030年牵头号目标值单位老年社会保障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5市人社局2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比例%48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供给体系3养老服务床位总量万张2.3市民政局4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70市民政局5区级社会福利中心数量所6市民政局6新增家庭养老床位万张0.3市民政局7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市民政局8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65市民政局9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市民政局10累计建设老年人助餐点数量个150市民政局老年健康服务体系11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73市卫健委12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5市卫健委13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60市卫健委14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占比%85市卫健委15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100市卫健委16开展全域范围“敬老月”活动的县(市、区)覆盖率%100市卫健委老年文体服务体系17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70市教育局18老年教育参与率%25市教育局19“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率%80市体育局老龄人力资源保障体系20每年培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含中职、高职、本科)在校生万人0.05市教育局21累计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人数万人次0.55市民政局22每万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人10市民政局三、主要任务(一)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适应多样化保障需求,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国统筹改革衔接工作。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推动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多措并举促进各类困难群体参保。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打造全方位服务体系。2.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适应人口老龄化、群众多元医疗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支持“互联网+”医药服务等新业态医药服务发展。按规定逐步扩大老年人常用药品和医疗康复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慢性病患者长处方机制。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开发提供包括医疗、康复、照护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推进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工作。合理配备服务网点,优化报销流程,提升医保适老服务水平。3.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落地实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合理确定待遇保障范围和基金支付水平。细化完善失能(含失智,下同)等级评价办法,探索制定护理需求评价办法,根据不同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实行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做好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完善管理服务机制,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支持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建立绩效评价、考核激励、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效率。4.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对低保、高龄、失能、重残、留守、空巢、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由政府依法依规给予必要的保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兜底性养老服务的对象、内容和标准,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符合条件的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增发低保保障金,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加发补贴。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困难老年人遭遇到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衔接,筑牢医疗救助托底保障防线。完善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强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二)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1.夯实特困人员兜底性养老服务。优化特困老年人救助供养服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项目,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残疾等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居民丧葬补助等惠民殡葬政策,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保障“逝有所安”。2.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加强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评估监管,推动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获取补贴、接受养老服务的参考依据。厘清政府、市场、社会边界,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以政府为主导,制定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明确保障对象、保障内容、保障程度、支出标准和支出责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进行动态调整。3.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完善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认定办法,利用社会力量不断扩大社会养老服务供给,增加普惠型养老床位,面向中低收入老年群体提供普惠养老服务。综合考虑企业建
本文标题:“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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