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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通过建立综合调处平台,整合资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真是一项有力举措!以下由网友整理分享的XX高新区(XX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方案相关文档,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吧!
XX高新区(XX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落到实处,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现结合XX实际,就健全完善XX高新区(XX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围绕“市级统筹、县级终结、镇街主战、村社前哨”功能定位,以“只进一扇门、消解所有气”为目标,进一步完善XX高新区(XX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信访接待、劳动保障、城乡建设、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全链服务,构筑起资源整合、功能融合、力量协同的矛盾风险防范化解阵地,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二、主要任务(一)完善组织领导架构成立XX高新区(XX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党工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主要领导任成员,办公室设在社会治理局。依托XX高新区(XX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整合司法、综治信访等科室,融入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非诉讼服务中心等原有平台,由社会治理局副局长任中心主任,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人员由相关局室工作人员组成。(二)明确机构功能建设XX高新区(XX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办公区域设立4个常驻窗口,分别是劳动保障工会服务(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信访接待(社会治理局)、法律咨询(社会治理局)和城乡建设(建设局);设立1个轮驻窗口,依据轮驻安排提供文教卫服务(社会事业局)、城管服务(社会治理局)、农业农村(农村工作局)、拆迁拆违(“三治”办)、市场监督(市监分局)五项服务;设立“随叫随驻”单位,分别提供退役军人事务(社会事业局)、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事务(XX公安)五项服务;同区域内还包括综治、司法办公室,并设置了调解室(兼接待室功能)、领导接访室(带视频连线功能)、监控研判室(带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功能)、社区矫正宣告室、法院“融诉驿站”等场所,同时配备有“苏豫皖”、“丝路”两个品牌调解工作室。(三)健全运行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即接即办机制,对受理的涉诉类信访和矛盾纠纷事项,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就地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按规定导入诉讼程序办理。借助乡村矛盾风险预警机制和联动机制,依托乡村法官驿站、社情民意点等平台,及时排查各类法律风险,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二是建立领导下访机制,定期安排领导干部参与接访下访,提高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督办能力,定期安排党工委主要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到矛调中心接访。三是建立前置处置机制。以矛调中心为主体靠前化解处置各类信访工作,坚持关口前移,通过信息化手段筛选矛盾隐患突出的村(社区),每月主动下沉接访处置调解。四是建立会办协调机制,针对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矛盾纠纷,由矛调中心召集相关事权单位,依托信息化平台,推进业务上下协同、数据互通共享,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通过联合研判、区域协同、一体处置机制,协调指导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全力解决群众诉求。五是建立公开监督机制,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在信息平台上统一登记所有办事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可溯可控。六是建立考核管理机制,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矛调中心工作期间实行双重考核管理机制,日常工作由矛调中心统一领导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原单位指导管理。七是建立教育疏导机制,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充分发挥“苏豫皖”等品牌调解工作室作用,通过发挥“乡音”“乡情”优势,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教育疏导相结合,加强心理健康咨询疏导服务,推进各类问题和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三、工作要求(一)深化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践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上交”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矛调中心为平台,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派驻矛调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要求遵守矛调中心窗口工作制度,对工作完成不到位、业务能力不过关的,要及时督促改进、轮换,切实做好中心窗口服务工作。(三)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人民群众到矛调中心来诉来访、反映问题、解决纠纷,努力提升矛调中心的处事率、知名度、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通过不断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使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附件:XX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服务窗口常驻、常驻、随叫随驻工作制度附件XX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服务窗口常驻、轮驻、随叫随驻工作制度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全面推进矛调中心实体化运行,现就XX镇有关单位安排进入镇矛调中心服务窗口常驻、轮驻、随叫随驻工作运行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如下:一、单位安排。根据XX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服务窗口及功能设置,分别设立常驻窗口、轮驻窗口及“随叫随驻”单位。常驻窗口4个:劳动保障工会服务(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信访接待(社会治理局)、城乡建设(建设局)、法律咨询(社会治理局);轮驻窗口1个:文教卫服务(社会事业局)、城管服务(社会治理局)、农业农村(农村工作局)、拆迁拆违(“三治”办)、市场监督(市监分局);“随叫随驻”单位:退役军人事务(社会事业局)、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事务(XX公安)。二、人员安排。各常驻、轮驻、随叫随驻单位接通知后,应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入镇矛调中心对应服务窗口接待来访群众办理事项。三、人员要求。各常驻、轮驻、随叫随驻单位安排的工作人员应综合素质高,熟悉本单位相关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应变协调能力,对待来访群众要做到笑脸相迎、言语礼貌、态度和蔼。四、作息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提前5-10分钟到岗到位,准时提供服务,不得提前离岗用餐和下班。五、着装要求。各常驻、轮驻、随叫随驻单位安排的工作人员应规范着装,有单位配发制式服装的应统一穿着制服,无工作制服的应保持服装干净得体。六、人员管理。各常驻、轮驻、随叫随驻单位安排进入镇矛调中心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机制,接受原单位业务指导培训和管理,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镇矛调中心日常管理。
本文标题:XX高新区(XX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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