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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村治理的关键是高质量党建引领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202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强调,办好老百姓的事,关键在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搞好乡村治理。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就是要通过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思想建设、深化作风建设、严明纪律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高质量党建在乡村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我从三个方面展开讲解:第一,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意义和价值;第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成就和经验;第三,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治理需要进一步优化的路径。一、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意义和价值(一)乡村治理的内涵乡村治理,是指在中国农村地区,通过制度设计、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多方参与,实现乡村社会的有效管理、优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经济发展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等系统性工程。乡村治理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内容。下面,我们从治理主体、治理内容、治理目标三个维度理解乡村治理的内涵。1.治理主体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乡村治理主体逐渐从传统的“单一政府主导”向“多元协同共治”转变。治理主体包含七类:一是核心领导主体,基层党组织是领导核心;二是行政主体,主要是指乡政府;三是自治主体,也就是村民自治组织;四是参与主体,主要是村民;五是协同主体,包括乡贤、社会组织;六是经济驱动主体,也就是市场企业;七是支持性主体,包括高校、科研、司法、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媒体与网络平台。2.治理内容一是经济发展,包括土地管理、集体资产运营、产业规划、农民增收等,例如通过“三变”改革,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激活农村经济。二是公共服务,要完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网络)、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保障,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三是生态保护,主要是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如厕所革命、垃圾分类)、生态修复,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四是文化传承,保护乡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抵制不良风气。五是社会稳定,通过矛盾调解机制,比如新时代“枫桥经验”、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农村稳定安宁、法治宣传、平安乡村建设等,维护社会和谐。3.治理目标一是基础目标,包括制度完善、矛盾化解、数字化赋能,从而实现治理有效。二是经济目标,包括集体经济壮大、农民增收、产业融合,从而实现产业兴旺。三是环境目标,包括人居环境改善、生态保护修复、低碳转型,从而实现生态宜居。四是民生目标,包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兜底、数字红利共享,从而实现生活富裕。五是文化目标,包括文化传承得以保护、移风易俗、教育振兴,从而实现乡风文明。六是社会目标,包括关怀弱势群体、保障村民权益、让村民有归属感,从而实现社会和谐。七是长远目标,包括保障子孙后代发展权、增强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八是机制目标,包括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从而实现治理现代化。(二)党建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本质在于通过党的组织体系和政治权威,将分散的乡村社会整合到国家现代化进程,确保社会主义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它不仅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抓手,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生动体现。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领导者”“方向盘”“发动机”。其一,最重要的治理主体。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党组织居于领导地位,发挥核心作用,它是推进乡村治理最重要、最活跃的力量,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主体。其二,政治方向的把控者。党组织将乡村振兴战略、惠农政策(耕地保护、产业扶持等)转化为村级具体行动,确保中央精神不走样、基层落实不跑偏。党组织还通过党员教育、群众宣传,抵制封建迷信、攀比浪费等不良风气,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乡村阵地。其三,治理体系构建者。党组织通过构建“村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三级网格,确保党的组织嵌入自然村、合作社、乡贤理事会等治理末梢。党组织主导制定村规民约、民主议事规则,规范权力运行和村民自治的边界。党组织统筹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乡贤理事会等力量,形成“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格局。其四,资源整合协调者。一是对接政策资源。党组织争取财政补贴、产业扶持等政策,推动基础设施升级。二是统筹社会资源。党组织引入企业、高校等外部力量,发展集体经济。三是激发内生动力。通过党员致富带头人来带动合作社发展,比如推行“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培育特色产业。四是仲裁利益矛盾。在土地流转、集体分红等敏感问题上,党组织以公平公正立场调解冲突,比如老党员牵头成立“调解委员会”。(三)党建在乡村治理中的意义和价值1.破解国家战略落地“最后一公里”难题乡村社会的复杂性,比如文化差异、利益分化等,使得国家政策在基层有可能出现“水土不服”。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中,基层党组织通过因地制宜的政策解释和本土化实践,比如土地流转、产业扶贫等,将宏观政策转化为村民可理解、可操作的行动方案。农村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分散,党组织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联村党委”等模式,集中力量办大事。企业、村民、社会组织利益诉求不同,党组织作为“中立协调者”,可以化解冲突。2.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是将党的执政合法性建立在乡村社会的获得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之上。正是因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使党组织成为乡村治理不可替代的核心力量,党的政策与农民福祉高度统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乡村文化深度融合,党员与群众形成血肉联系。这一模式不仅确保了党对乡村社会的领导权,更通过治理效能转化为群众对党的衷心拥护,从而在根本上巩固了党的执政根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保障。3.化解乡村治理主体“散沙化”困局通过党建引领,能有效规避多元治理主体在治理理念上“各唱各的调”,从而形成统一行动框架。党建引领通过政策宣传、主题教育等方式强化共同价值观,消解利益分歧,减少个体化倾向。党组织具有跨部门协调的权威性,能够突破条块分割的行政壁垒,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通过将党建要求纳入基层治理制度,比如村规民约、社区议事规则等,将短期动员转化为长期规范。4.有效解决乡村治理中的“唯经济论”党建引领可通过基层党组织统筹全局,将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目标相结合。党建引领可通过制度设计引导群众参与非经济领域的治理,增强治理的全面性。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建设时,能平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党建引领通过法治约束和德治教化,避免经济至上观念。数字技术还可以助力党建引领的全域治理,避免经济指标片面化。5.加速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通过党建引领重构乡村治理体系,革新乡村治理的决策机制,党建能推动传统乡村从“人情治理”向“制度治理”、从“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转型升级。党建能在乡村治理中实现资源整合的乘数效应,有效推动乡村治理人才结构的升级。同时,还能有效推进乡村治理的数字治理赋能,如实现“云议事”“云监督”,让外出务工村民可以远程参与村务决策,从而有效强化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成就和经验(一)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顶层设计1.“四议两公开”制度“四议”,是指村级重大事务决策需经过四个关键步骤。一是村党支部提议,村党支部根据上级政策、村民需求或村庄发展需要,提出初步议题或方案,如修路、土地流转、集体资金使用等。二是村“两委”商议,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共同讨论议题的可行性、实施细节和潜在风险,形成统一意见。三是党员大会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对村“两委”商议后的方案进行审议和修改,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将审议后的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会议表决,确保村民直接参与决策。“两公开”,是指决策过程和结果必须公开透明。其一,决议内容公开。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需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群等渠道向全体村民公示。其二,实施结果公开。项目完成后,资金使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等结果需再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四议两公开”是在实践中逐步探索、总结经验形成的。“四议两公开”发源于河南省邓州市2004年的基层治理实践,其核心是通过“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民主决策流程,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透明化机制,确保村级事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这一制度在解决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分配、基础设施建设等农村治理难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典型范例。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广“四议两公开”。此后,“四议两公开”被多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巩固了其作为乡村治理核心工具的地位。此外,“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还被写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四议两公开”是中国特色乡村治理体系的创新实践,通过“党建引领+民主程序”的结合,既巩固了基层党组织权威,又激活了村民自治活力,其本质是通过制度化设计平衡“集中”与“民主”、“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未来,要进一步推动“四议两公开”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行”的深化,使其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治理密码。2.“四治融合”模式乡村治理中的“四治融合”指的是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治理模式。自治,以村民为主体,通过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实现乡村事务的自主治理,其目标是增强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减少行政过度干预,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法治,以法律为准则,通过普法教育和依法管理保障乡村秩序,其目标是构建法治化治理框架,确保乡村事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德治,起到弘扬传统美德、对村规民约的柔性约束的作用,培育文明乡风,其目标是通过道德教化提升村民素质,形成崇德向善的乡村文化生态。智治,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优化乡村治理手段,其目标是打破信息壁垒,提高治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四治融合”模式的形成是一个从中央政策引导到地方实践创新逐步推进的过程,其背后融合了传统治理经验与现代治理技术,并在党建引领下不断深化。“四治融合”模式是中国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由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所提出的创新实践。“四治”之间具有互补性,自治激发活力,法治划定边界,德治凝聚共识,智治提供支撑,四者形成治理闭环。“四治融合”既尊重传统乡村社会的文化根基,又融入现代治理理念和技术,通过多元共治减少矛盾,推动乡村社会长期稳定发展。3.“第一书记”制度“第一书记”制度是我国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的重要创新机制,旨在通过选派优秀党员干部驻村,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有效推动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第一书记通常由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整顿村党组织,提升党员队伍素质,规范组织生活,协调村“两委”关系,强化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二是在经济发展方面,制定村庄发展规划,引入产业项目(如电商、特色农业等),争取资金和资源,完善基础设施;三是在社会治理方面,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移风易俗,组织文化活动,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四是在政策落实方面,确保中央政策在基层落地,监督扶贫资金使用,防止腐败和形式主义。20世纪90年代初,山东、内蒙古等地开始探索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工作。2000年前后,安徽、浙江等省开始探索大规模选派党员干部驻村工作的做法。2002年,湖南省湘阴县率先尝试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到农村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旨在破解“三农”问题,强化基层组织建设。2008年,湖南湘西自治州正式实施移民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总的来说,2008年前后,全国多数省都开始加大开展选派驻村干部的力度。2012年以后,第一书记由中央推进逐渐形成制度。中央对“第一书记”制度高度重视。2012年印发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指出“中央确定2012年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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