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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选拔任用过程更加公正透明。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自查报告(参考)”,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有所用途!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自查报告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开展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统一部署,XX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2022年1月至2025年10月期间机关的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自收到县委组织部相关文件通知后,机关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县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深刻认识到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关键环节。为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化组织领导。机关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XX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选人用人工作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党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XX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方案》,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全体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站在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此次自查工作,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二是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入排查梳理。我们严格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省市县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干部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法规,聚焦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任用程序、干部日常管理和纪律规矩执行等四个方面,对2022年以来机关内部共计5名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8名干部的职级晋升以及所有在编人员的档案、兼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进行了“过筛式”的全面梳理。自查工作组通过调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党组会议记录、民主推荐会议记录、考察材料、任前公示等相关资料共计30余卷,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力求全面、准确、客观地掌握真实情况。三是以鲜明的问题导向,抓好立行立改。坚持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自查工作的全过程。对于自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制度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分析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迅速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于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制定详细方案,持续跟踪问效。如针对自查中发现的干部兼职清理不够及时的问题,机关党组立即约谈相关干部,讲明政策要求,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辞去兼任职务的相关手续。截至目前,自查发现的3个方面6个具体问题点已全部完成整改,相关制度规范得到进一步完善。二、选人用人工作的主要成效与基本评价—2—通过本次系统自查,我们认为,2022年以来,XX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选人用人工作总体是好的,基本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一是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政治标准更加凸显。机关党组牢牢把握选人用人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始终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穿于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我们突出考察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所有干部的提拔任用、职级晋升,都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或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2025年最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强调了政治把关的重要性,我们在工作中始终将此作为根本遵循,确保选拔出来的干部在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二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工作流程日益规范。在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我们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办事,不随意简化或变通。坚持“凡提四必”,认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严格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主动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任前公示制度得到不折不扣执行,公示内容、时间、范围均符合规定,有效保障了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2022年以来,机关共选拔任用股级干部5名,均严格履行了全部程序,未收到任何不良反映。三是树立鲜明实干导向,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机关党组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努力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注重在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履职服务等一线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通过正确的用人导向,机关干部队伍的干事创业热情得到有效激发。同时,我们着眼于长远发展,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目前,机关中层干部平均年龄较2022年初下降了2.3岁,35岁以下的中层干部占比达到30%,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形成了充满活力的梯次配备格局。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高标准严要求,机关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的执行上不够精细。虽然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环节和步骤都有文字记录,但部分环节的记录过于原则化、简单化,未能全面、生动、具体地反映工作的全过程。具体表现在:一是在民主推荐环节,个别会议记录对推荐过程的描述不够详细,仅记录了推荐结果,对与会人员的讨论发言、推荐理由等关键信息记录不充分。二是在考察谈话环节,个别考察谈话记录存在格式化、雷同化的现象,对考察对象的优缺点评价“千—4—人一面”,未能深入挖掘其个性化特征和深层次问题,影响了对干部进行精准“画像”的准确性。三是在党组讨论决定环节,会议记录有时侧重于记录最终表决结果,对于讨论过程中不同意见的交锋、形成共识的逻辑过程等反映不够完整。一是干部违规兼职清理的敏锐性和彻底性有待提高。2024年,我机关一名干部在被提拔为某委室副主任后,因工作交接等原因,未能第一时间辞去其之前兼任的某行业协会内部理事职务。尽管该兼职为无报酬的社会性职务,但仍不符合相关规定。直至本次自查期间,经组织提醒后才完成清理,反映出我们对此类问题的主动发现和督促整改机制还不够健全。二是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链条上存在薄弱环节。重选拔、轻管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未能做到常抓不懈、防微杜渐。二是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为应对阶段性重大任务,机关在2023年至2024年期间,从下属事业单位借用了2名工作人员。尽管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但借用时间超过了一年,且在管理上存在与原单位沟通协调不够顺畅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上级关于严格控制借用人员的管理要求。根据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已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2名长期借用人员的清退返岗工作。三是在干部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和精准性上存在不足。机关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虽然每年都有计划、有安排,但有时存在“大水漫灌”现象,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一方面,培训内容侧重于人大业务知识和通用性理论学习,而针对新提拔的股级干部,系统性的领导能力、管理方法,特别是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组织人事纪律方面的专题培训安排较少,导致部分新任干部对相关政策法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另一方面,培训方式相对单一,多以集中授课为主,运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研讨交流等现代化培训手段不足,干部的学习兴趣和转化应用效果受到一定影响。深入剖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的深度仍有欠缺。部分同志对新时期选人用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政治严肃性认识不够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惯性思维,认为只要把人大业务工作干好就行,对于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一些程序性、细节性要求,有时会产生“差不多就行”的松懈思想,未能真正做到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程序对待选人用人工作。二是制度执行的刚性有所不足。尽管机关内部建立了一系列关于干部管理的制度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定的“人性化”考量,缺乏“铁面无私”的较真碰硬精神。对于发现的一些轻微违规或程序瑕疵问题,有时满足于提醒纠正,而缺少严肃的批评教育和必要的责任追究,导致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未能得到充分彰显。三是业务能力的精进尚需加强。机关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多为兼职,日常承担着繁重的业务工作,在投入时间和精力系—6—统学习、深入研究最新组织人事政策法规方面存在不足。面对不断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有时会出现理解不深、掌握不准、运用不熟练的情况,影响了选人用人工作的精准化和科学化水平。四、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机关党组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面提升机关选人用人工作水平。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在筑牢思想根基上下功夫。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2025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核心政策法规,纳入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题学习研讨,确保领导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人大讲堂”、青年干部读书班等载体,组织全机关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确保每一位同志都熟知选人用人政策红线和纪律底线,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在扎紧制度笼子上下功夫。结合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对机关现行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规定》等内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重点细化选人用人全程纪实制度,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手册》,明确动议、推荐、考察、讨论等各环节必须记录的关键信息要素,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严格执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向上级组织部门预审和备案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干部兼职情况年度报告和动态清理机制,以及严格规范的临时工作人员借用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住管理漏洞。三是严格监督执纪,在从严管理干部上下功夫。把功夫下在平时,强化对干部的全方位、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定期与分管委室的干部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状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做到“凡提必核”,并加强对报告内容的抽查核实。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按照“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切实维护选人用人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努力营造和维护人大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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