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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街道社区班子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依据具体标准进行,涵盖廉洁自律、服务群众、工作效能等方面,确保公正透明。下面是网友整理分享的城郊街道社区班子及社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整理)相关资料,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吧!
城郊街道社区班子及社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为加强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基础,深入推进清廉城郊建设,特制定本考核计分规则。本考核规则共计100分,年底折合计分纳入对社区考核总分。一、作风建设(基础20分)1.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批示和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以及单线工作被上级纪委监委和巡察机构约谈、问责的,视情节每次扣2至4分。2.“三重一大”事项不按“四议两公开”程序或“四议两公开”程序完全流于形式,应公开的“党务、居务、财务、事务”(四务)未及时公开,被街道纪工委发现的,每次扣2分;被上级巡察、纪检发现的,每次扣3分。3.12345工单出现投诉社区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经调查属实的,视情节每次扣1至2分。4.社区干部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被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约谈,视情节扣0.5至2分。5.在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的中心工作督查、作风纪律督查及其他工作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外出应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且未向街道党工委报告的每次扣1分;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安排中,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或置之不理的,由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视情节每次扣2至3分。6.社区干部个人重大事项不如实向党工委、纪工委报告,如操办婚丧事宜、投资入股企业、拥有海外护照、办理拥有多个不同号码身份证、加入其他教派、未向街道宣传部门报告接受非主流媒体采访报道等应报告未报告的事项,视情节每次扣1至3分,情节严重予以党纪立案审查或政务立案调查。7.通过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非工作需要翻墙浏览境外不正当言论,传播不正确思想,转发不健康内容的,视情节每次扣1至3分,情节严重予以党纪立案审查或政务立案调查。8.对社区党员或干部因酒驾醉驾被处罚的、因参与“黄赌毒”被处罚的或者因刑事犯罪被判处主刑的,每次视情节扣8至10分;社区党员或干部出现违纪违法案件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每次视情节扣3至5分;社区班子成员违纪被处分的,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一等或者优秀;社区干部违纪,本人当年不得评优,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提拔;党员违纪的当年度不得评优。二、党风廉政教育(20分)9.对开展廉洁教育、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10.年度内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未开展廉政党课,扣2分,如聘请上级专家上廉政党课的,视情况予以加0.5至1分(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三、检举控告、信访(20分)11.社区干部应积极化解信访问题、稳控信访对象、处理群众诉求,收到街道纪工委交办的信访件时,出现消极推脱或不予办理的,视情节每次扣0.5至2分;应协助配合街道纪工委办理有关信访问题,但出现消极推脱或不予配合的,视情节每次扣1至3分。12.社区干部不正确履职,造成群众恶意上访或者越级访,不合理诉求重复上访,社区稳控不到位,出现到中纪委、省纪委、长沙市纪委、宁乡市纪委越级信访的,每次扣5分、3分、2分、1分。四、清廉建设和廉政文化宣传(20分)13.积极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清廉文化进社区、进小区、进联组、进家庭,全年未开展一次清廉建设宣传的,扣1分。14.清廉单元(清廉社区或清廉小区等)建设成效明显的,被长沙市纪委监委及以上表彰或肯定的,加10分以上,被宁乡市纪委监委表彰或肯定的,加8分。向中央、省、市、宁乡市相关媒体宣传报道城郊街道或社区纪检工作的,每篇加5分、3分、2分、1分。五、社区队伍建设(20分)15.社区必须配齐纪检小组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廉情信息员,对上述岗位人员没有及时配齐造成工作受影响的,视情节扣1至2分。16.社区干部长期不在岗,多次缺勤,上班时间不服从管理,工作日中餐饮酒,上班时间参与打牌、出入不健康场所,每次视情节扣1至3分,情节严重予以党纪立案审查或政务立案调查。六、线索报告和追责问责(20分)17.街道驻社区纪检监察联络员、社区支居、社区监督委员会、纪检小组向街道纪工委提供有效问题线索,查证属实的,每次视情节予以加1至5分。18.社区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社区干部廉政建设考核、居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同步进行,通过日常工作、考核座谈、民主测评、工作汇报等程序进行考核。社区干部不得在考核当中弄虚作假,干扰测评、座谈等,如出现以上情况每次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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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城郊街道社区班子及社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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