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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院长强调要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整理)某区人民检察院院长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有所用途!
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指标体系(2025年版)》要求,动员全院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全力投入到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去。刚才,会议对创建指标体系进行了解读,并对相关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这既是一次部署会,更是一次誓师会。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荣誉之战,更是责任担当,是对我们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的全方位检验。下面,我讲四点意见。一、深化认识聚共识,把握创建重大意义文明,是一座城市、一个单位内在气质的外化,更是发展软实力的核心体现。全国文明单位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其创建过程本身就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对单位综合素质的“全面体检”和“集中提升”。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不是可抓可不抓的“软任务”,而是必须抓好抓实的“硬责任”;不是一朝一夕的“突击战”,而是需要久久为功的“持久战”;不是单个部门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全员参与的“大合唱”。它关乎整体形象,关乎发展根基,关乎未来潜力。特别是对于我们检察机关而言,抓好文明创建,就是要把“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融入血脉、见诸行动,就是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就是通过文明的力量助推检察工作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院干警务必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要认清创建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工程。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开展文明单位创建,首要的就是要筑牢政治忠诚,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创建全过程、各方面。这要求我们必须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将其作为创建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通过创建活动,引导全院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创建的过程,就是对我们政治立场、政治能力的一次深化锤炼和集中展示。(二)要认清创建是提升检察公信力的形象工程。司法公信力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而文明程度是公信力的重要基石。一个管理规范、作风优良、环境整洁、文化氛围浓厚的检察院,本身就是司法文明、司法公正的直观体现,能够潜移默化地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全国文明单位这块“金字招牌”,不仅代表荣誉,更承载着社会各界对我们履职成效、队伍风貌、管理水平的最高认可。我们要通过创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提升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文明温度,以文明的“软实力”铸就公信的“硬支撑”。(三)要认清创建是推动内涵式发展的强基工程。文明单位创建涉及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培育、业务能力提升、管理制度完善、文化环境营造等方方面面,与检察业务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创建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对日常工作的整合、提升和赋能。它要求我们对照最高标准,查找自身在理念、机制、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这实质上是一个自我革命、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过程,是推动检察工作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有力抓手。我们要以创建为契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激发内生动力,为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四)要认清创建是服务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同样,文明单位创建的根本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造福群众。作为检察机关,我们的文明创建必须牢牢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创建成效的最高标准。要通过创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对民生领域违法犯罪的法律监督力度,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文明创建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文明单位创建真正成为凝聚人心、汇聚民力的过程。二、对标体系抓关键,明确创建主攻方向《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指标体系(2025年版)》是我们创建工作的“施工图”和“度量衡”。它系统构建了“10个评估项目、23项评估指标、30条基本评估标准”的考核框架,内容全面、指向明确、要求具体。我们要坚持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搞清楚“考什么”“怎么考”,更要弄明白“干什么”“怎么干”。绝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抓住关键、精准发力,确保创建工作有的放矢、高效推进。尤其要注重将指标要求与检察职能特点紧密结合,使创建标准具体化为我们的工作标准、行为规范,避免创建与业务“两张皮”,形成具有*检察特色的创建路径和品牌。(一)要聚焦思想政治建设这个“定盘星”。指标体系将理想信念教育、政治理论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放在突出位置。我们要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2—摆在首位,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引导干警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大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确保检察意识形态绝对安全。要深入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引导干警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检察机关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这项工作要像“压舱石”一样,确保创建航向不偏、行稳致远。(二)要聚焦道德风尚培育这个“营养剂”。文明的核心是人的文明。指标体系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检察职业特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将其融入法治宣传教育、检察文化建设、日常管理监督全过程。要大力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选树宣传身边先进典型,讲好检察故事,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深化诚信建设,教育引导干警在司法办案和人际交往中重信守诺,维护检察队伍良好形象。要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风尚行动,引导干警在社会做文明公民,在单位做文明干警,在家庭做文明成员,以干警个体文明素养的提升汇聚单位整体文明程度的洪流。(三)要聚焦业务能力过硬这个“硬支撑”。文明单位必然是业务精良、实绩突出的单位。指标体系蕴含着对单位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的高标准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抓好创建促业务、搞好业务助创建”的理念,把创建活动与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提高司法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要鼓励干警钻研业务,提升专业素养,争当办案能手、业务标兵。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核等机制,倒逼业务水平提升。要通过创建,进一步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让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以优异的工作实绩为文明创建提供最有力的支撑。(四)要聚焦单位文化建设这个“软实力”。文化是文明的根基,是单位精气神的集中体现。指标体系注重文化氛围的营造和文化活动的开展。我们要深入实施“文化润检、文化强检”战略,充分挖掘和利用天水、*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特别是*山石窟文化等独特元素,将其蕴含的智慧、气度、神韵与检察文化相融合,培育形成具有地域特色和检察特质的精神文化品牌。要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打造“书香检察院”,鼓励干警多读书、读好书。要建好用好院史馆、荣誉室、图书角、文化活动室等阵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满足干警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营造和谐融洽、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五)要聚焦环境氛围营造这个“外显点”。整洁优美、秩序井然、管理规范的内外环境是文明单位的直观反映。指标体系对环境建设、安全管理等有具体要求。我们要加大投入,搞好办公区、办案区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营造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要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防设施,排查风险隐患,确保人、物、案、卷的绝对安全。要规范内部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优化服务窗口环境,完善便民设施,规范服务言行,为来访群众提供热情、便捷、高效的服务,展现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三、强化举措重实效,夯实创建实践路径创建目标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如果思路停留在纸上,措施挂在嘴上,那么创建终将沦为形式。我们必须拿出“钉钉子”的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项接着一项推,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坚决克服“重评时、轻平时”的突击心态,摒弃“为了创建而创建”的形式主义,真正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工作做在细处,让创建过程成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提升水平的过程。要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充分激发全体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创建的生动局面,使创建活动拥有最广泛、最深厚的力量源泉。(一)要在“细”字上下功夫,做到指标分解无死角。要对《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指标体系(2025年版)》进行精细化解读和任务分解,将“10个评估项目、23项评估指标、30条基本评估标准”逐条细化量化,明确每一项指标的具体内涵、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和验收标准。要制定详尽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各部门要主动对号入座,认领任务,确保指标体系涵盖的所有内容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不留空白、不留盲区。这种精细化分解,就像绣花一样,需要耐心和细心,一针一线都不能马虎。(二)要在“实”字上求突破,做到问题整改动真格。要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水平,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把创建工作的问题导向贯穿始终。要对照指标体系,结合日常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自身感受明显的短板弱项,深入开展全方位的自查自评。要敢于揭短亮丑,不怕红脸出汗,把问题找准、把根源挖深。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挂牌销号”,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特别是对那些反复出现、难以根治的“顽瘴痼疾”,要拿出啃硬骨头的勇—4—气,深挖病根,综合施策,确保整改到位、防止反弹。整改效果要接受群众监督和实践检验,决不能搞“纸上整改”、“虚假整改”。(三)要在“融”字上做文章,做到创建业务双促进。要坚决防止文明创建与检察业务“两张皮”现象。要积极探索创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使创建要求融入办案流程、融入队伍建设、融入机关管理。例如,在办案中,要更加注重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体现司法文明;在队伍建设中,要将文明素养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在机关管理中,要体现以人为本、规范高效的理念。要善于总结提炼,将创建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机制,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要通过创建,真正实现“以创促建、以创促改、以创促管、以创促优”,让创建成果体现在服务大局的新成效、法律监督的新进展、司法公信的新提升、队伍面貌的新气象上,展现文明创建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检察之为”。(四)要在“常”字上用力气,做到机制建设管长远。文明创建非一日之功,贵在持之以恒,难在常态长效。要克服“闯关”思想,树立“永远在路上”的意识,着力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要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要健全督查督导机制,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创建工作成效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激发内生动力。要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支持,确保创建工作可持续推进。要通过制度建设,使文明创建的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成为全院上下的自觉行动和共同追求。四、凝聚合力强担当,确保创建圆满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是对我们全院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的全面考验。要实现创建目标,绝非轻而易举,必须汇集全院之智,凝聚全院之力,以强烈的历史担当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夺取最终胜利。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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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整理)某区人民检察院院长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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