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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减负需精准施策,简化流程,减少会议文件,强化技术支持,提升工作效率。以下由网友整理分享的研讨发言:基层减负如何见实效(素材)相关文档,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吧!
研讨发言:基层减负如何见实效2025年8月,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该文件针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加重基层负担等突出问题,提出切实精简文件、严格精简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规范借调干部、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规范明晰基层权责、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等方面共21条具体措施,旨在深化基层减负工作,健全长效机制。这份文件是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的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鲜明树立了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这21条具体规定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作风保证。一、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持续为基层减负,让基层干部能够用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服务群众。”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的有效途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加强新时代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的有效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减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厚爱和殷切期望,为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奋发实干注入了坚定信心和强大动力。通过整治形式主义,能够让广大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资料台账、迎检创建等束缚中解脱出来,从而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研究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上,切实提升自身获得感和成就感。(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也是政策落地实施的“最后一公里”。优化行政组织体系内部流程,减少基层行政体系运转的无效内耗,有助于基层组织把有限的治理资源合理配置到服务群众等实际工作上,增强为民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从而实现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基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持续提升服务效能、精准响应群众诉求,能够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从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加强新时代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切实为基层减负,以作风转变促工作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仅是作风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严重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损害党中央权威、破坏党的形象,长此以往还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它们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体现在文山会海、过度留痕、层层加码等具体工作中。将这些具体问题作为整治对象,就使得作风建设有了靶心。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将作风建设具象化、常态化、机制化的战略选择,是衡量作风建设成效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这一抓手,能够有效地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穿治国理政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从而扎实推动党的作风建设走向深入。二、当前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面临的挑战当前,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主要面临三方面的挑战:减负措施与整治形式主义的联动机制尚未有效建立、权责体系匹配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考核机制不够科学。只有准确把握这些挑战的实质,才能切实减轻基层不必要的负担,真正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基。(一)减负措施与整治形式主义的联动机制尚未有效建立首先,当前基层的会议、材料等负担有所减轻,但仍需进一步整治无效会议和数据重复报送问题。在一些基层部门,仍存在重复召开会议、议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材料报送方面,基层干部仍面临重复撰写、多头报送、反复修改等压力。其次,形式主义新变种仍需警惕。实践中,在减会、减文、减督考、减评比、减App、明权责等措施下,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成效显著,但形式主义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极易以隐形变异、新面目、新形式、新变种等方式反弹回潮。例如,有的基层部门将多个会议合并召开,增加了会议的容量和时间;有的基层部门削减红头文件数量,但“红头”变“白头”、文件通知变微信通知,下达的任务并未减少,基层负担并未减轻。再次,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有待破除。实际调研发现,在排除形式主义的问题之后,一些基层干部必须完成的“非形式主义”负担仍突出。“非形式主义”负担是指由深层机制问题引起的,基层干部必须承担且不产生实际效益的行政工作带来的负担。这类负担的根源不在于作风问题,而在于体制机制层面的设计不足与运行失灵。(二)权责体系匹配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首先,权责不匹配,权小责大。有的上级部门在下达工作任务的同时,却不愿意下放相应的事权和资源。权力、财力、信息资源的不对称,导致基层一线出现“小马拉大车”的结构性困境。其次,职责划分不清晰。各地虽已普遍制定乡镇(街道)职责清单,但部分清单存在内容泛化、边界模糊等问题,甚至出现机械照搬试点乡镇(街道)清单而忽视本地实际的情况;对清单之外的新增事项或部门间职责交叉部分缺乏明确界定机制,导致基层在面临新任务时陷入“接或不接”的两难境地。再次,属地管理原则与传统行政惯性加剧基层权责嵌套问题。基层在实际工作中被要求对辖区事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有的上级部门因惯性管理思维常常逐级下派大量任务,导致责任层层转嫁。(三)部分考核机制不够科学首先,过度考核与考核的过程导向加剧形式主义问题。当前,基层负担重的原因之一是上级的考核内容偏多,尤其是过程性考核的占比偏重。调研发现,有的上级部门将大量日常工作过程列入考核指标体系,由此造成过度考核。其次,对考核权力的规制不足。对基层的考核本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力,但当前尚未针对其建立完善的规制体系,导致考核主体在设定指标、确定频次与选择方式等方面“自由裁量权”过大,易出现“权力任性”的异化现象。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部分基层单位的考核文化过度推崇工具理性,却忽视了公共部门应秉持的价值理性和服务宗旨。考核权滥用催生了“凡事务必考核”的行政生态,表面强化管理,实则过度考核,违背了现代治理原则,不仅助长形式主义,加剧基层负担,还降低了政策执行效能。再次,部分考核机制设计不合理。当前,我国行政部门多采用“目标—考核—奖惩”的考核范式,将目标逐级分解并与奖惩挂钩。这种机制下,考核任务往往逐级加码并向下传导至基层部门。考核目标层层加码,如果超出执行者的承受阈值,就可能催生出各种形式主义的应对策略。即便考核任务得以完成,也常以基层干部的身心超负荷运转为代价。此外,考核导向的偏差容易催生“留痕主义”与行为异化。基层单位为应对高频次、重过程的考核要求,将大量精力投入提前准备材料、包装点位、系统填表等工作,甚至出现“为留痕而开会、为迎检而造景”等本末倒置的现象,造成公共资源空转与实际治理目标虚化。三、切实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地见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兵简政,持之以恒抓好这项工作。”基层减负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就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约束、优化考核机制、推进授权赋能。(一)加强顶层设计一是要强化上级部门对形式主义负面效应的认知,准确识别形式主义工作的特征与表现。在政策制定与任务下达前须进行前置审查,对其必要性、实效性进行评估,进一步杜绝形式主义行为的产生与扩散。二是要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各地区应建立跨部门协调机构,在政策指令下达到基层之前,上级部门要就政策目标、实施路径、执行标准及考核方式等进行充分磋商与论证,确保各部门权责清晰、口径统一。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应统一数据采集标准和业务流程,依托一体化政务平台推动跨系统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实现从文件下发、任务落地到监督考核的全程无缝衔接与信息互通,最大限度减少因条块分割、系统孤立导致的任务重复和资源浪费。比如,福建省莆田市探索搭建数字平台,通过聚合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汇聚各类公共数据,将上级部门数据下沉到县区、镇街和村社,实现数据融合贯通与精准减负,为跨层级、跨部门协同提供了有效支撑。(二)强化制度约束制度创新是其他一切创新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一是要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与规模。可借鉴浙江省“周半无会”等机制,实行会议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从源头压缩会议频次与数量,同时严格限制会议时长、规范议事流程,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切实提升会议实效。二是要全面清理冗余材料与台账。建立基层填报事项清单制度,坚决取消缺乏实质效用、重复统计或过度留痕的台账、报表与总结材料,推动工作记录从“重形式”向“重实质”转变。比如,江西省大力推进“一表同享”改革,试点地区业务表单数量压减率达65.6%,有效减轻基层数据填报负担。三是要进一步简化行政报送流程。可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整合归并基层数据报送任务,明确各类数据的采集标准、共享范围和更新周期,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杜绝多头报送、重复填报。四是要切实规范学习管理与教育安排。可整合内容相近、主题重复的会议与学习活动,减少层层传达与过度集中学习。应探索弹性学习机制,不简单以学时、积分作为考核标准,而是重点考察学习实效与实际应用能力,杜绝“挂机刷课”等行为。(三)优化考核机制一是要推进考核体系的整合与重构,着力解决多头考核、重复检查带来的行政负担。可借鉴浙江省“综合查一次”的改革经验,将其运用到基层考核中,把目标相近、对象重叠的各类专项考评整合为综合性评估。可通过设立联合工作组、统一制定检查清单与标准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考核对基层日常工作的干扰,在提升监管效率的同时降低基层迎检成本。二是要引入关键绩效指标管理方法,精简优化考核内容。应基于组织核心职能与公共价值产出,科学设定少量关键性、结果型指标,减少过程性、形式化考核项目。三是要规范督查调研活动,严格控制频次与规模。可建立年度督查调研计划备案与共享机制,强化上级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行动协调,从源头上避免重复调研和扎堆考察。四是要推动考核方式从材料审查向实绩评价转变。年度考核应显著降低对留痕材料的依赖,转而注重政策实效、公众满意度及突出问题解决率等实质内容。可通过实地走访、与利益相关者访谈、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渠道收集素材,构建反映真实绩效的多元评价体系,从而消除为应付考核而产生的文本形式主义。(四)推进授权赋能2024年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点明了减负的方法论:“为基层减负要明确权责,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基层该承担哪些工作,要把职责事项搞清楚。”一是要在下放基层工作任务和责任时同步推动资源与权力的实质性下放。工作要求的实现必须与必要的工作资源供给相匹配,唯有如此,才能有效激发基层履职能力,避免权责失衡带来的额外负担。二是要着力构建以清单制度为核心的权责落实机制。乡镇(街道)职责清单制改革通过对属地管理事项进行清晰界定,为基层权责划定明确边界,是从源头上化解“无限责任”困境的关键举措。当前,应着力强化清单的落地执行,尤其应建立与清单相匹配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权责一致、依单履职,真正将制度文本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是要强化监督问责与诉求回应机制。对实践中发现的各类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形式主义问题,应坚决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当前,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对地方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多起通报,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同时,要进一步畅通基层诉求反映和举报渠道,确保反馈机制便捷、安全、有效,形成上下联动的治理闭环,持续巩固减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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