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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党课强调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为国家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专题党课:弘扬宪法精神,筑牢法治根基【参考】”,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有所用途!
专题党课:弘扬宪法精神,筑牢法治根基同志们:大家晚上好!今天,我们在此集会,共同参加一次意义非凡的专题党课。在我们迎来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的庄严时刻,全党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响应“宪法宣传周”的号召。我们定向培养学院第三大队的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作为未来国家建设特殊战线上的骨干力量,更应走在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前列。因此,本次党课的主题定为“弘扬宪法精神,筑牢法治根基”,目的就是引导大家深刻理解宪法的至高权威,将法治信仰融入血脉,为未来的使命担当打下坚实的思想与能力基础。下面,我将围绕四个方面,与同志们进行深入交流。一、深刻认识宪法的至上地位与核心要义,把握国家根本法的魂与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如同一座宏伟大厦的基石,支撑着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又如同一棵参天大树的根脉,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提供着最深厚的滋养。理解宪法,首先要从其至高无上的地位和统领全局的核心要义开始。第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母法”,其他所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我国现行“八二宪法”,自颁布以来,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已经历了五次重要修正,形成了目前共143条正文的宏伟篇章。这143个条文,字字千钧,构成了我国法律体系的逻辑起点和最高遵循。据统计,其中超过84个条文被后续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所直接引用,部分核心条款如规定国家根本制度的第一条,被引用的次数更是高达数十次,这充分彰显了宪法作为顶层设计的统领作用。第二,宪法是国家权力的根本规范。一部宪法的历史,就是一部规范和制约权力的历史。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国体和政体,划分了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权力,到国务院的行政管理权,再到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门职权,宪法为所有国家机关划定了权力的边界,设定了运行的轨道。它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确保权力姓“公”,为民所用。这既是防止权力滥用、杜绝腐败滋生的制度保障,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前提。第三,宪法是公民权利的根本保障书。宪法不仅规定了国家权力的运行,更庄严宣告和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从平等的权利,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到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从劳动、休息、受教育—2—的权利,到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予以确认和巩固。当然,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宪法在保障我们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我们作为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如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纳税等。这种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构成了现代法治社会公民身份的核心内涵。因此,对宪法的认识,绝不能停留在一部普通法律文件的层面。它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遵循,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基石,是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每一位同志,特别是我们党员同志,都必须从内心深处树立对宪法的敬畏之心,深刻理解其作为国家“定海神针”的重大意义。二、全面领会宪法精神的时代内涵与实践要求,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征程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高度和力度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弘扬宪法精神,被赋予了更加深刻的时代内涵和更加紧迫的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正是宪法精神在当代中国的生动展开和具体实践。第一,坚持“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近年来,我国立法工作按下了“快进键”,取得了一系列举世瞩目的成就。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公民权利保障进入了新纪元。围绕国家安全、公共卫生、科技创新、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一批批高质量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譬如,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我国在2025年上半年正式通过了《数字经济促进法》,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这些立法成就,正是宪法原则在具体社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它们共同构建起一个内容科学、结构严谨、运行高效的法律体系,使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法可依。第二,坚持“严格执法”,让纸面上的法律成为现实中的行为准则。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法律制定出来后被束之高阁,或者在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那么再好的法律也形同虚设。为此,国家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就是要将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执法行为的公开、透明、规范、文明。这对于我们定向培养的学员而言,尤为重要。大家未来可能走上执法、管理或监督岗位,必须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观念,确保手中的权力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第三,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4—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从司法责任制改革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到互联网法院,一系列重大举措旨在破除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障碍,提升司法公信力。法治建设的成效,最终要通过具体的案件和数据来体现。根据最新统计,截至2025年11月,全国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了约4.8%,各类民商事纠纷的诉前调解成功率稳步提升至35%以上。这些数据变化的背后,正是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深化的结果,是社会矛盾在法治框架内得到有效化解的有力证明。第四,坚持“全民守法”,使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和生活方式。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在于全民守法。如果说立法、执法、司法是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制度运行,那么全民守法就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社会根基。为此,国家大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形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持续开展,模拟法庭、法治文艺汇演、线上法律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层出不穷。正如我们在校园里看到的法治宣传栏、法律援助站一样,法治的种子正在全社会广泛播撒,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法治信仰正潜移默化地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同志们,法治中国建设是一项宏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党员和定向培养学员,我们更应勇立潮头,以实际行动投身这一伟大征程。三、切实践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争做尊崇宪法、捍卫法治的坚定表率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深刻阐明了党与法的关系。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尊崇和捍卫宪法法律方面,必须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一,要做学习宪法的“领头雁”。党员的先进性,首先体现在思想认识的先进性上。对于宪法,我们不能满足于“知道”,而要力求“知道”;不能停留在“了解”,而要追求“理解”。我们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学习宪法文本,深刻领会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要把学习宪法同学习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结合起来,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深刻感悟宪法的精神实质和实践伟力。只有自己先学深悟透,才能在群众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第二,要做遵守宪法的“排头兵”。纪严于法,党员的标准必然高于普通群众。宪法和法律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底线,而党规党纪则是对党员提出的更高要求。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6—首先必须是一个模范的守法公民。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近年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查处了一大批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他们走向犯罪深渊的起点,往往就是从漠视宪法法律、突破纪律底线开始的。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们必须时刻绷紧法纪这根弦,将遵守宪法法律作为一种政治自觉、一种行为习惯,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第三,要做宣传宪法的“播种机”。党员不仅要自己模范遵守宪法,还有责任和义务向身边群众宣传宪法,带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的良好风气。这种宣传,不一定需要多么宏大的场面,它可以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点滴之中。当身边的人遇到法律困惑时,你能不能用所学的知识给予初步的指引?当网络上出现否定宪法、攻击法治的错误言论时,你敢不敢理直气壮地站出来批驳与澄清?当家庭或社区出现矛盾纠纷时,你愿不愿意引导大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这些都是在践行一名党员宣传宪法、维护法治的责任。我们要努力成为法治精神的积极传播者,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让宪法精神如春风化雨,滋润社会每一个角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在法治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体现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的具体实践。我们每一位党员,都应该成为一面尊法守法的旗帜,让群众看到、信服、跟随。四、坚持知行合一,将宪法精神融入定向培养全过程,锻造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对于在座的各位同志而言,学习宪法最终要落脚到如何更好地完成我们的学业、履行未来的使命。作为定向培养学院的学员,大家身份特殊,使命光荣,肩负着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因此,必须坚持知行合一,将宪法精神全面、深入地融入到学习、训练和生活的全过程。第一,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筑牢思想“压舱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把对宪法的尊崇,升华为坚定的法治信仰。这种信仰,首先是对党和国家政治制度、根本制度的绝对认同和忠诚。宪法所确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原则,是我们必须矢志不渝捍卫的核心。在日常学习中,要通过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经典著作的研读,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为什么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根本性问题。只有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坚定的法治信仰,是我们抵御各种错误思潮侵蚀、在未来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站稳脚跟的思想“压舱石”。第二,将法治准则外化于行,校准行动“指南针”。崇高的信仰最终要体现在具体的行动中。对我们学员来说,践行宪法精神,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8—校规校纪是宪法法律精神在校园内的具体化,是维护正常教学训练秩序、培养优良作风纪律的保障。一个连校规校纪都不能严格遵守的人,很难想象他未来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法治实践者。因此,要把遵守纪律规定作为每日的必修课,从按时作息、整理内务、文明用语等小事做起,养成令行禁止、严谨细致的作风。同时,要将法治思维贯穿专业学习和技能训练。大家未来从事的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许多都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校期间,就要有意识地学习与未来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工作流程中的法律要求,为将来依法履职、规范办事打下坚实基础。第三,将法治能力融入血脉,锻造履职“金刚钻”。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未来,大家将面对各种复杂情况和严峻考验,仅仅有法治意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具备高超的法治能力。这种能力,核心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如何在日常学习训练中培养这种能力?一方面,要勤于思考,学会用法律的眼光分析问题。遇到一个社会热点事件,不能仅仅停留在情绪化的表达,而要思考其背后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要勇于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模拟法庭、案例研讨、法治辩论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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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专题党课:弘扬宪法精神,筑牢法治根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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