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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党组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强化责任担当。以下由网友整理分享的“市民政局党组书记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相关材料,便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市民政局党组书记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根据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工作要求,我紧扣会议主题,围绕民政工作“保基本、兜底线、惠民生、促和谐”核心职责,通过自我检视、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深入开展自我剖析,全面查摆自身在政治建设、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担当作为、管党治党等方面的差距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按照年度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要求,我深入学习了市纪委通报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其堕落根源主要有五点。一是政治意识极度淡薄。*在多个重要岗位任职期间,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未将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反而一心钻营私利,对党的方针政策阳奉阴违,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公信力,这是其走向违纪违法深渊的根本原因。二是廉洁底线彻底失守。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完全摒弃了廉洁自律的基本准则,面对各类利益诱惑毫无抵抗力,从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费用等“小节”,逐步发展到违规经商办企、有偿中介、权钱交易等“大恶”,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利工具,廉洁意识荡然无存。三是法治观念严重缺失。*对国家法律法规缺乏基本敬畏,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认知不足,只贪图眼前利益,无视法律红线和违法后果,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四是监管机制存在漏洞。在*任职期间,相关监管部门对其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够到位,对津补贴发放、费用报销、经商办企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审核机制不健全,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其违规违法行为,给了其可乘之机。五是权力运行不够透明。*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刻意规避监督,各项违纪违法行为均在暗中操作,群众和相关部门难以知晓,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制约,导致其能够肆意滥用职权,损害公共利益。对照反面典型案例,我深刻反思自身工作,虽然未出现类似违法违纪问题,但也存在需要持续改进的薄弱环节。一是政治敏锐性有待提升。反思自身,在面对复杂形势和具体工作时,有时未能第一时间从政治高度审视问题、谋划工作,对民政工作背后蕴含的政治意义和民生价值把握不够精准,需要以*案例为警示,不断强化政治意识。二是廉洁防线需要持续筑牢。虽然能够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但在日常工作中,对一些细节性、苗头性问题的警惕性不够,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的排查不够全面深入,需要以*案例为镜鉴,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三是法治履职能力有待加强。在推进民政业务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应用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民政领域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需要汲取*法治观念缺失的教训,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二、对照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足。虽然能够按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但学习存在“表层化、碎片化”问题。对理论知识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钻研不深,多停留在“读过学过”的层面,缺乏系统性、深层次的思考领悟,未能完全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例如,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的重要论述时,仅满足于理解字面意思,对其蕴含的民生工作政治立场、价值导向把握不够精准,未能及时将其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二是政治能力与岗位职责匹配度不够。在统筹推进民政领域重大工作时,政治站位不够高,全局观念不够强,未能充分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谋划推进工作,有时存在“就民政抓民政”的局限思维。比如,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救助精准化等重点工作时,更多关注本领域任务完成情况,对如何更好地对接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思考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兜底保障和支撑作用。三是政治敏锐性有待加强。面对民政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时缺乏政治层面的敏锐洞察,对一些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预判不足。例如,在处理基层民政服务机构信访问题时,初期更多关注问题本身的解决,对信访问题背后反映的群众诉求、政策落实偏差等深层次问题挖掘不够,未能及时从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统筹推进解决。(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党性锤炼不够常态化。在日常工作中,更多聚焦于具体业务推进,对党性修养的持续性提升重视不够,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时,有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不够坦诚深入,存在避重就轻、怕得罪人的倾向,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例如,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对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多以工作建议为主,对思想作风、党性修养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提及较少。二是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不够到位,在工作中有时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倾向,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不够紧密。比如,在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工作时,更多依赖基层上报的材料和数据,主动深入社区、走访居民了解实际需求不够,导致部分治理举措与群众期盼存在差距,未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三是奉献精神有所弱化。随着工作年限增长,有时会产生“求稳怕累”的懈怠心理,面对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偶尔存在抱怨情绪,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例如,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需要紧急调配民政物资、保障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时,虽然能够完成任务,但主动担当、加班加点攻坚克难的劲头有所减弱。(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敬畏人民的意识不够强烈。在工作中,有时对群众的诉求回应不够及时高效,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够彻底。比如,在办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民政业务时,虽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但对部分群众因政策理解不透彻、材料准备不齐全导致的办事受阻问题,耐心解释和指导不够,未能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二是敬畏组织的观念不够牢固。在执行组织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倾向,对组织安排的任务,缺乏“坚决服从、主动落实”的自觉。例如,在推进民政项目建设时,因担心任务过重、难度较大,有时会向组织提出调整任务的请求,而不是主动想办法攻坚克难,缺乏对组织的绝对忠诚和敬畏。三是敬畏法纪的自觉不够坚定。对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比如,在规范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时,虽然能够遵守基本制度要求,但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细节监管不够严格,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把握不够精准,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隐患;在日常工作中,对分管领域干部的法纪教育不够经常,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创新意识不足,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面对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挑战,惯性思维、路径依赖问题较为突出,习惯于沿用传统工作模式和方法,对民政领域的改革创新探索不够主动。例如,在推进智慧民政建设时,明知传统线下服务模式效率低、覆盖面有限,但因担心新技术应用风险、前期投入较大等问题,对线上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实现民政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影响了服务群众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二是担当精神不够,存在求稳怕错心理。面对难度大、风险高的工作任务,有时存在“观望等待、畏首畏尾”的心理,缺乏“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担当勇气。比如,在推进殡葬改革、养老机构提质增效等难点工作时,因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推进难度大,担心引发信访问题,存在“慢慢来、稳着干”的保守心态,主动攻坚克难的劲头不足,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未能达到预期成效。三是工作标准不高,精品意识欠缺。在工作中有时存在“下限思维”,满足于“完成任务、不出问题”,缺乏“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精品意识。例如,在撰写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政策文件时,有时只关注内容的完整性,对文字表述的精准性、逻辑的严密性打磨不够;在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时,对部分细节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影响了整体工作质量。(五)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作为党组书记,虽然能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但在工作中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与民政业务的融合推进思考不够、举措不实,未能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例如,在部署年度工作时,对业务工作的安排较为详细具体,但对党建工作的谋划不够系统,对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指导和监督不够到位,导致部分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对分管领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细致,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的问题,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不够、处置不严,未能及时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例如,在日常工作中,对部分干部存在的工作拖沓、纪律松懈等问题,多以口头提醒为主,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惩戒措施,导致类似问题反复出现。三是作风建设抓得不够扎实。对分管领域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整治不够彻底。例如,在推进基层民政工作督导检查时,有时存在“走过场”现象,听取汇报多、实地核查少,对基层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发现不够、解决不力,未能真正为基层减负赋能。三、问题产生的根源剖析(一)理论武装不够扎实,政治站位不够高。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真正把学习作为改造主观世界、提升政治能力、推动工作实践的核心路径,存在“学用脱节”的问题。在学习过程中,缺乏“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自觉,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对其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握不够精准,导致在面对民政领域复杂问题时,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足,未能始终从政治高度谋划和推进工作,政治站位和工作格局受到限制。(二)党性修养不够锤炼,宗旨意识不够牢。在繁忙的日常工作中,忽视了党性修养的持续提升,对“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思考不深、领悟不透,宗旨意识逐渐淡化。在处理业务工作与群众需求的关系时,有时未能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存在“重任务完成、轻群众感受”的倾向;在面对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的利益冲突时,偶有本位主义思想,大局观念和奉献精神不够,导致党性原则在事务性工作中逐渐弱化,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受到影响。(三)进取精神不够强烈,担当意识不够足。随着工作时间增长,逐渐产生了“经验够用”的懈怠心理,缺乏“本领恐慌”的危机感和“不进则退”的紧迫感。对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挑战认识不足,主动适应新时代、把握新机遇、破解新难题的动力不够,满足于维持现有工作状态,不愿主动突破舒适区,缺乏“敢闯敢试、攻坚克难”的创新勇气和担当精神。在面对难点工作时,缺乏“钉钉子”精神,未能一抓到底、善作善成,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佳。(四)管党治党不够严格,责任担当不够实。作为党组书记,对管党治党“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够深刻,未能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辩证统一关系,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在日常工作中,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重视不够、抓得不实,监督管理缺乏刚性约束,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细致全面,导致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有所弱化,作风问题和廉政风险隐患未能及时消除。(五)自我革命不够彻底,整改落实不够严。在自我剖析和接受监督过程中,存在“避重就轻、讳疾忌医”的倾向,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往往停留在表面分析,未能深入挖掘思想深处、作风根源的本质问题。面对自身存在的顽瘴痼疾,缺乏“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整改措施不够具体有力,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问题,未能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整改机制,导致部分问题长期存在、反复出现,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四、今后的整改措施与努力方向(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制定系统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周至少抽出2小时开展专题自学,每月参加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季度撰写1篇高质量的学习心得。重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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