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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相关意见,深刻理解民生保障重要性,致力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切实提升人民幸福感。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心得体会(精选15篇)”,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有所用途!
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心得体会(共15篇)篇一、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为做好新时代民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广大党员干部当做到事事上心,将做好民生工作视为坚守初心、践行使命的生动体现,奋力答好民生工作“时代答卷”。一、心中装着人民、抓好民生实事,答好从“小爱”到“大爱”的担当答卷。民生工作从来不是冰冷的数字堆砌,而是充满关怀与温度的情感共鸣。一件件琐碎的“小事”往往是检验初心的“大事”,一声声民心呼唤,投映的是一个家庭、一个社会的期盼与愿景。无论是“生也沙丘,死也沙丘”的焦裕禄,还是“我就要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杨善洲,在他们身上,闪耀着担当为民的精神光辉,浸润着推己及人的大爱胸怀。广大党员干部当做到心中时刻都装着人民,用心抓好民生实事,主动把群众事当成自己事,学会变“被动响应”为“主动靠前”,在基层把根越扎越深,用心去看平时看不见的地方、去听容易忽略的抱怨批评声、去感受街头巷尾社区大院中最真实的生活脉动,在以脚步丈量民情、用温度传递关怀中滋养“念兹在兹、枝叶关情”的公仆本色,真正答好从“小爱”到“大爱”的担当答卷,确保民生工作与群众需求、与民心民意同频共振。二、心中装着责任、解好民生难事,答好从“有解”到“优解”的奋斗答卷。民生问题有小有大,无论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上下楼之困”,独居老人关于“一餐热饭”的期盼,千里归途照亮回家路的盏盏路灯,还是家门口的养老托育、名校进乡村的教育资源扶持、职业技能与就业机遇的双向赋能……桩桩件件或琐碎、或复杂,却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与现实利益紧紧相连。广大党员干部当做到心中始终都装着责任,用心解决好民生难事,要做到凡事既要“做了”更要“做好”,难题既要“解”更要“解到位”,始终以钉钉子精神攻坚克难,在基层调研、与民互动中形成详实的“问题清单”,拿出挂图作战、责任到人的决心和担当,奋力啃下民生领域的“硬骨头”,同时也要邀请群众来阅卷、打分,在不断总结、反思、优化中写满一张张答题卡,用无悔付出换来大家的安心、放心,真正答好从“有解”到“优解”的奋斗答卷,从而以民生工作的实绩赢得人民掌声、取信于民。三、心中装着希望、办好民生好事,答好从“尚好”到“更好”的幸福答卷。民生保障既要“有”更要“优”。在四川大凉山,“悬崖村”的孩子通过新建的钢梯走出大山、拥抱希望与梦想;在贵州遵义,乡村医生背着药箱翻山越岭为群众看病;在上海,正在进行“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的创新试点;在云南,积极推行“名校办分校”“强校带弱校”的集团化办学模式,让山区孩子也能享受优秀师资;在杭州,“邻里值班室”笑语声声,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一个个生动示范、一个个创新举措,正汇聚成助燃幸福的奔涌动力。广大党员干部当做到心中时刻装着希望,用心办好民生好事,始终明白民生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从柴米油盐到诗与远方,我们的面前只有不停出现的奋斗起点,只有认真对待每件“小事”、奋力补齐每个“短板”,方能让奋斗追梦的信念融入民生工作的每一个瞬间,真正书写更好、更温暖的幸福答卷。篇二、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心得体会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系统擘画新时代新征程民生建设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将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注入强大动力。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中力、、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对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发展越是向前,越要强化问题意识、增强底线思维。灵活就业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怎么解决?百姓如果遇到突发困难,社保会不会断缴?……民生关切就是工作着力点,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发展前进的过程。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关键就是要从群众急难愁盼出发。民生连着民心。兜牢民生底线,才能温暖民心,进而增强信心、凝聚干劲。我们的现代化既是最难的,也是最伟大的。难就难在许多工作不显山露水、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却承载着14亿多人的殷切期待,实实在在影响着百姓的衣食住行。永葆”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情怀,增强“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担当,我们定能以实际行动造福于民、赢得民心。一、民生政策因时而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意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努力找准民生建设的方向和重点,精准优化政策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生需求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等特点,要求民生政策在兜底保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功能,更加注重公平、均衡、普惠、可及。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特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关键联结点。立足新发展阶段,必须强化宏观政策民生导向,推动更多资金“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在民生保障中不断发现、培育和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深刻把握人口变化趋势性特征。我国总体上已由人口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阶段,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趋势性特征,需要进一步优化社会政策体系,扩大“一老一小”普惠服务供给,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优化民生资源区域配置,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与人口分布及变化趋势相协调,保障流动人口权益,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顺应新一轮科技发展趋势。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带动了我国就业形态多样化和公共服务数字化,为民生保障提供了数字化智能化新方案。要适应数字社会新形态,积极应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强化民生政策包容性,保障不同群体共享数字时代发展红利。二、指引民生建设方向《意见》提出公平、均衡、普惠、可及四大原则,坚持以上述原则统揽民生事业,对于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至关重要。(一)公平: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体现人人平等。公平是民生政策的灵魂。《意见》将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放在民生政策首位,推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健全灵活就业人2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二)均衡:缩小城乡区域群体公共服务差距。《意见》将均衡作为发展公共服务的根本原则,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公共服务规划布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人才调配城乡一体化,支持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提供形式灵活的基本公共服务。(三)普惠:高质量民生保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意见》牢牢把握普惠要求,通过调动政府、市场和全社会力量,全方位扩大教育、医疗、“一老一小”等基础民生服务供给,既保障服务质量,又做到群众可负担,同时实现服务可持续,让优质资源更加普遍惠及各类群体。(四)可及:大力发展群众身边的社会服务。民生政策,贵在可及。《意见》立足提升社会服务可及性,以社区为重点,在更多步行可及范围内,大力发展群众家门口的生活服务,完善群众身边的便民服务设施,让儿童、青年、老人、残疾人共享更有包容性的民生服务。三、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统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迫在眉睫的民生痛点问题,解决有可能引发社会群体焦虑的民生堵点问题,解决长期积累、复杂难解的民生淤点问题,真正做到民心所望、施政所向。(一)应在“急”处,纾民之困。群众遇到突发困难时,基本生活怎么办?社保会不会断缴?这些都是迫切的“急二《意见》提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精准落实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政策,确保社保不断档、医疗有保障。(二)化在“难”处,解民之忧。一些基层群众为看好病有时还要奔波于大城市大医院,反映了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布局还不均衡。《意见》提出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努力缓解“舍近求远”“弃小求大”的就医矛盾。《意见》还提出加大兼顾职住平衡的宿舍型、小户型青年公寓供给,为更多青年和新市民融入城市解除了后顾之忧。(三)治在“愁”处,化民之虑。近年来,我国教育普及水平明显提升,但优质教育资源仍然总体不足,不少家庭还在为孩子升学感到焦虑。《意见》提出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1000所以上优质普通高中,逐步提高优质高校本科招生规模,努力创造条件让更多孩子能够“上好学”。(四)落在“盼”处,暖民之心。进城务工人员是城市建设者,期盼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意见》提出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采取常住地直接提供、跨区域协同经办、完善转移接续等方式,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提供,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2025年3月2日)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一)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强化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健全参保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转移接续机制,稳妥有序提高城镇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比例。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置,合理确定缴费补贴水平,适当增加缴费灵活性,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予以社会保险补贴。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推动缴费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人员按规定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序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继续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对象放宽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加强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衔接,精准落实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政策,增强低收入人口抗风险能力。(二)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充分运用大数据比对与实地摸排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制定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合理确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挂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其他社会救助标准的统筹衔接。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发式帮扶提能增收行动,建立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劳动伤害帮扶机制。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优先吸纳带动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三)全方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效。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细化制定分地区分领域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基本质量标准、均衡评估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可承受能力,适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增量服务事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人口变化相协调,按照服务半径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适用、保障有力要求,优化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支持各地建立健全存量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利用机制。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公共服务规划布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人才调配城乡一体化。支持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提供形式灵活的基本公共服务。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符合条件的新增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优先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推动数字智能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加快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推进婚姻登记等常用服务事项取消户籍地限制全国通办,扩大优质数字公共服务资源覆盖面。(四)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采取常住地直接提供、跨区域协同经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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